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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业困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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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嘉北社区服务中心
时间:
2020-6-10 17:29
标题:
就业困难补贴
南湖辖区的深户居民朋友:你们好!深圳户籍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等情况,在办理失业登记三个月后可认定就业困难,再实现就业的依申请可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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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困难人员在企业实现再就业的可申请补贴标准:1)岗位补贴:对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每月900元;2)社保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按本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由单位承担的部分进行全额补贴,员工缴交的部分仍由本人承担。3)招用奖励: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所招用的人数以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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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以下工种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深圳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的三分之二。灵活就业岗位范围:1)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2)从事餐饮服务;3)从事社区保洁、保绿工作;4)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5)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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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82205935、82238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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