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论坛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打印本页]

作者: 罗湖课题组    时间: 2008-3-12 21:5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作者: 敲门请进    时间: 2008-3-13 09:0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本人脑海中的公民社会就是:办事不用求人、送礼、开后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非常简单
作者: 敲门请进    时间: 2008-3-13 09:0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在推进公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政府最应该做的就是转变观念,真正做到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变,特别是对公民的各种维权行为不能横加干预


作者: 木子小路    时间: 2008-3-13 09:3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城邦的动物”。“公”者,非私也。要建立合理的公共秩序,需要人考虑全社会的公共关系,需要摆脱短暂的私人利害考虑,走出狭隘的一己个人局限,即是超越自我。统言之,要维护和促进每一个人的自我利益,需要建立公民社会,而要建立公民社会,又需要每一个人显示其超越自我的精神。


作者: 逐日之雁    时间: 2008-3-13 09:32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觉得管理,培育民间社团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在物资和人员培训上作支持,引导民间团体的工作方向


作者: 武功高怕菜刀    时间: 2008-3-13 09:3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提高公民整体素质是关键


作者: 木子小路    时间: 2008-3-13 09:38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民间社团的发展既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也需要一定的政治环境,没有一个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很难想象民间社团的存在与发展。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要合作管理,这也是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做到:具有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 有回应、有效果。
作者: 逛一逛    时间: 2008-3-13 09:4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最紧要的是如何扭转国人长期以来形成的以个人关系为纽带的人情社会,否则,公民社会谈何容易实现。


作者: 本世纪最帅    时间: 2008-3-13 09:49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本人认为公民社会就是单纯、和谐、相互体谅、彼此信任、凡事都为他人着想、不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别人利益的、我为人人的关系。别都象那些自私自利的那种令人不耻的行为!这样就能消除隔膜,一个城市里的任何人都能在大街上感觉不是那么冷漠,对他人都报有好感。


作者: lh_月满西楼    时间: 2008-3-13 09:58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觉得公民社会除了要限制国家和政府权利,把权力回归公民之外,更重要的是首先民众必须要有公民意识,必须倡导公民的权利、义务的对等,增强公民的责任感,要有积极建设、管理社会的意识。而不是一出现什么问题就把所有的责任推卸到政府身上。


作者: lh_清风朗月    时间: 2008-3-13 10:04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们提倡的公民社会,要达到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群众安居乐业,讲诚信道德,和谐共处。这中间不仅需要政府在管理方面加大改革,转变观念,提供服务社会的职能,引导群众提高自身道德文化素质,同时还需要居民自觉配合公民社会的建设,作为享受着社会资源的公民,有责任、有义务地为社会文化、道德环境的变化作出努力,贡献与回馈是对等、相互作用的。


作者: 快乐声一片    时间: 2008-3-13 10:0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觉得公民教育应该多学习香港,例如多一些公益性广告来规范、引导公民行为。


作者: lh_清风朗月    时间: 2008-3-13 10:17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罗湖是老城区,培养居民的公民素质,就是要用社团的力量把忠实居民团结起来,忠实居民是指那些生长生活在罗湖,对这片土地有归属感的居民。他们愿意通过慈善、福利、体育、文化、地区管理等社团的方式去逐步改变现今的老旧城区环境,帮助低收入家庭和困难人群,提倡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生活。


作者: 八零后    时间: 2008-3-13 10:18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本人认为公民社会最重要的就是个人权利的保障。我们现在有一种误区,一谈维护个人权利就用公共利益的大帽子来吓唬人。其实保障个人权利与维护公共利益并不冲突,首先公共利益是由每一个个体利益构成的,其次每一个个体在考虑自己的利益时,前提条件是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因为他人的个人权利也是受保障的。
作者: 何莉丽    时间: 2008-3-13 10:32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认为公民就应该享有国家赋予的应有权利,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有言论自由,有监督政府办事的权利,有人权保障,有宗教自由.
作者: lh_哈哈    时间: 2008-3-13 10:4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脑海中的公民社会就是整个社会能真正的实现法治,而不是人治!


作者: 何莉丽    时间: 2008-3-13 10:41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至于民间社团,我的了解并不是太多.但是我觉得政府应该多呼吁有能力之士加入义工行列,多给一些困难家庭,集体及个人帮助.我本人建议政府可以设立一个民间团体,专门针对学生,工人及家庭的心理问题.好像校园暴力,家庭暴力及企业员工心理压力等问题,有专门的社会团体来进行帮助,就如"华为"员工自杀事件一样,如果及时有心理医生对此员工进行心理辅导,最终也不会造成命案.学生的学习压力,学校群体压力以及在学校所承受的欺负也都会影响学生以后的人生,这时候如果有民间组织对学校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一个人当要自寻短见或者进行犯罪的时候,他一定会在自己内心中争扎,如果我们有一个这样的社团,当他有这样的想法时,他会想到这样一个帮助他内心去解决问题的社团,但是这个社团我希望是义务的.是免费的!
作者: 何莉丽    时间: 2008-3-13 10:4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这个心理辅导团体有专门的电话专线,容易记的! ^_^


作者: 一鑫一意    时间: 2008-3-13 10:5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政府应该重点培养第一类民间社团,它们最紧密挂钩公民的利益。
作者: 八零后    时间: 2008-3-13 10:5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同意17楼的,但是为什么患有心理疾病的人会越来越多?有位作家在诠释和谐社会时是这样解读的:和谐社会就是人人都有饭吃,人人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我们设想一下,在这种情境下,还会有多少人患有心理疾病?
作者: 鲤鱼跳龙门    时间: 2008-3-13 10:5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政府扶持社区社团最重要就是资金和场地,每年培训两次就可以了。资金不需要太多,但下拨资金要长期性,因为是民间团体,都是自娱自乐性质,他们的作用在社区和谐方面是不可估量的。
作者: 七窍玲珑心    时间: 2008-3-13 11:39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公民社会,本人的浅显理解是:

[0 E: B& b) R- |

    就公民来说,必须不断地加强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不断地提高他们的主人翁地位。

0 o( g( S1 B+ X6 l \( X

   就政府来说,要改变角色,要做到“善治”。所谓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

1 m3 l3 E8 Z* B# }) P

 


作者: lh_清舞飞扬    时间: 2008-3-13 11:52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觉的要推进公民社会转型,创建和谐社会,提高公民个人的素质是关键,每一个公民都有了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做每一件事都会自觉想到要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那么社会必然会变得更加和谐,民主与法治冲突也会减少了。不过人人都自觉的社会目前短期看来感觉还是有点理想化了,过程应该还很漫长的。


作者: lh_花瓣雨    时间: 2008-3-13 11:5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觉得政府应该重点扶持公共服务类和协助地区管理类的民间社团,并且可以向香港学习经验,借鉴他们的作法。这有利于罗湖从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


作者: 何莉丽    时间: 2008-3-13 13:34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提高全民素质这一点很重要,政府能否设定一些免费的在职或者是再就业培训呢?

# q& F- p. e2 B" ~* k0 @8 L0 {

 


作者: 何莉丽    时间: 2008-3-13 13:39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以前读的是儿童心理学,其实不管是谁,是富裕还是贫穷,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心理疾病",但是乐观的,外向的人能够自我调节,可是仍然有很大一部份人会想不开,这些都需要心理医生进行辅导,我认为政府设立一个免费的心理咨询团体是很重要的!
作者: lh_阳光天使    时间: 2008-3-13 14:05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公民社会个人理解的浅见:有健全公开透明的法制,以法治国、以法治市、公民依法遵循法制行事和生活,倡导公民权利、义务的对等,有崇尚文明社会风气。

) J. s4 L( ^* |# m$ h1 W7 R. z

       社会转型方面:要学习先进国家好的管理经验,那要从根本做起,首先体制要改革,逐步完善。发挥民间社团作用,日常中社团既有自娱自乐方面,关键时刻也能为政府和社会民众起到沟通桥梁作用。

. K4 |+ F0 Q( ~. t$ H+ V! p

       在推进公民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应该做的是转变观念,真正做到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变,要完善慈善中介机构组织,政府可出台一些优惠政策给企业,让企业主动参与慈善活动,捐助和激励民间社团生存发展,以此减轻政府负担。

L4 e ~$ [8 l( x! t

        实现教育兴国,由原来九年义务教育政策,改为十二年义务教育目标。振兴中华,教育为先,公民整体素质提高,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发展、民主与法治的冲突也会减少。

: J: k% u- n5 Q$ _

 


作者: lh_安琪儿    时间: 2008-3-13 14:34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觉得政府对公民的教育不能只局限在学校教育,还要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进行,比如利用各种媒介举办各种培训、讲座、宣传,这种教育称之为“引导”更贴切。


作者: 八零后    时间: 2008-3-13 15:09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在公民社会中,本人觉得政府最应该做的是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而不应该嫌贫爱富。政府总是在喊要实现社会公平,其实破坏公平游戏规则的恰恰是政府,因为只有政府才有这种调配资源的能力。我认为政府这些年来的有些做法明显是有失公正的,比如哪些企业纳税多,哪些企业周边的警力就会增强;哪些企业影响大,哪些企业到政府办事就可另辟“绿色通道”等等,我们把这种有失公正的行为还当作好的措施来宣传,说明政府的观念离公民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作者: 听雨...    时间: 2008-3-13 15:18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千头万绪呀,现只清楚一条:政府应带头解放思想!


作者: 偷闲半日    时间: 2008-3-13 15:3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最近在网上流传的几个事件,最丑陋的莫过于“艳照门”,很多人哀叹中国人现在已经没有了道德底线,也有很多人把这种现象归结为中国人信仰缺失。真的是信仰缺失造成的吗?未必如此。本人认为中国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不是信仰缺失,而是信仰金钱直接导致的恶果。大家仔细想想,看看是不是这么一回事。所以公民社会转型,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扭转改正已经被扭曲的社会价值观,新一届中央政府已经带了一个好头,大的路线方针政策已经在向民计民生倾斜
作者: lh_西北狼    时间: 2008-3-13 15:4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比较喜欢自由的生活,政府越少关注越好,只要我们不触犯法律的底线,就应该给我们充足的活动空间。现在很郁闷的是,到了节假日,我们一些圈内的朋友想自发组织起来到一些公共文化广场搞个活动,还要有很多部门批准才行
作者: 梧桐论剑    时间: 2008-3-13 16:32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片面的理解,公民社会就是老百姓自己的和谐而简单的生活。能在社会特定的环境中,做自己的所做,享受自己该享受的一切待遇。


" p E) A# s5 W2 l# \4 g

例如慈善福利机构,政府应该更快更严格地出台更多的条例法规,从而使捐助单位或个人的爱心能更快传递到需要的人。能更透明化人性化。现在社会上虽然很多人更愿意帮助人,但从不知道这些捐助的善款,物资到底流向何方。这些都是我们政府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


3 ^6 w2 L$ i6 O8 Z9 R

政府应该在培育管理这些社团时思想应更解放一些,召集民意,听取民意。政府尽监督、引导、扶持作用。定期学习培训有关的知识并能自己创新。

, w; o8 t& I! f; m! C

政府如能有效地开展公民教育必须做到如下几点:第一,结合学校和一切能使公民学习的工具,能让人们知道学什么最重要,学到什么最重要!第二,在社区培植学习的气氛。第三:不定期组织居民听教育讲座及文化讲座。

. m* V7 I5 A$ ~

公民社会转型政府应该结合实际,居民应该自省、自强!能让政府与居民沟通有绿色通道,不扼杀居民的自动参政议政积极性!不要敌对,极力在和谐的环境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作者: 我形我速    时间: 2008-3-13 16:5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公民社会应该是:平等、公平,充分尊重市民公民的全力,有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作者: lh_风尘俗吏    时间: 2008-3-13 17:0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看到这个研究课题,我打心底高兴。这至少说明,现在政府已经意识到自身的功能缺陷,希图去调整自身的角色定位,建立一个更健康、更健全、更尊重“人”的社会模型。借这个机会,以一己之见,把我最近的读书笔记整理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b I/ o @2 k+ c, ^: U

一、我心目中的公民社会

/ k; u% Z+ x+ W3 e+ G6 _. S

(一)首先是一个可以凸显公民价值与权利的民主社会;

; e$ Y |- n) k9 {9 l* S$ s. U& N3 }

(二)其次应当是一个倡导公民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的社会;

- @1 s' Z6 X& |7 t. L

(三)既要有保障公民权益的机制,也应当有激发公民参与的机制。
   

1 X" u6 g% v& K1 s0 {% ^

二、公民社会的定义
   
公民社会和我们所熟知的很多词语一样,都是舶来品,翻译自英文Civil society,那英文的Civil society又源自哪里呢?事实上,Civil源自拉丁文的CivisSociety源自拉丁文的Societas。关于公民社会与古希腊城邦之间的关系,大家在baidu可以很方便查到。公民社会的本义是指由自由的公民和社会组织机构自愿组成的社会。而与公民社会相反的概念是指,以武力维系的国家(State),无论这样的国家实行何种政治制度。

% w! {, ]. z: {, N3 j

 

6 I. J. j) m+ v9 Q/ L' F( B7 n

三、公民社会的特点

$ _0 a2 p/ H( P

(一)非政府性。理论上,其组织形式与政府和市场不同,但实际上,公民社会与政府、市场之间的界线,经常是复杂、模糊的。

# t9 i6 u7 y3 ]* |

(二)自发性。行动纲领只存在于单个的公民组织内部,在不同的公民组织之间不存在共同的行动纲领。所成立的组织,由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推动而成立。

/ u/ l9 o. ]% ^, Q+ k

(三)公益性。公民社会反对为单纯盈利目的而成立的团体组织。


0 N- @' f/ _) I/ m# R( C1 w

四、公民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2 m5 j- ~* c; ~6 e- U ]5 U" U5 h

(一)公民社会与和谐社会的相同点:

# y/ U: |$ G, k8 N! r

1.提出背景或曰建设初衷一致。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所以紧迫,是为了应对我们新世纪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以及社会变革过程中所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公民社会的历史。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的开篇用了“koin nia politiké”一词,用来形容当时的城邦生活。城邦的出现,表示人们形成了一种与自然聚居状态所不同的组织形态,他们有着密切关联的家族群体,共同的礼仪,决策公共事务的规则和程序,从而也是一种更具有团体性的人类生活,或者说是人类的政治生活。西塞罗在公元1世纪翻译这个词汇的时候,将它转译为拉丁文“societas civilis”,即“文明社会”之意。可见,公民社会最早就是指城邦生活,它的特征是人类的政治性、文明性。

' ^ Y Q4 G4 A/ ?8 ]& Y

到了18世纪中叶的欧洲,随着工业革命以及资产阶级革命、启蒙运动等一系列重大社会变革的发展,新兴的资产阶级不断要求对经济自由和政治权利的保障,“公民社会”的问题再次被提了出来。黑格尔在1812年的《法哲学》一书中明确将公民社会界定为外在于国家的部分,从而说明了公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独立的公民的自主空间。黑格尔所说的公民社会包括市场经济、志愿团体和独立的司法体系。其后,托克维尔进一步将公民社会的重要性推到与国家同等的地位,他经过对美国的详细考察提出,公民自组织是民主得以运行的基石。因而,近代公民社会的概念,是指独立于国家的公民自治机制,包括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等方面的自治机制。

& X7 X3 X/ z4 S

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在对政府治理危机的反思过程中,公民社会理论再次兴起。人们看到,政府并不能满足公民的所有需求,市场经济也是不足够的,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志愿组织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社会功能。现代公民社会就是指公民自组织起来满足其共同或公共需求的社会部门,它以公民自组织为核心构成,还包括媒体、网络、公民的各种公共交往形式等公共领域,公民的集体行动和社会运动等。公民社会与政府、市场,共同构成现代公共治理的三大支柱。

2 b) u+ P) p6 V6 U

可见,在西方,公民社会的概念也经过了多次演变,含义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公民社会的三次兴起,都与社会经济政治的重大变革相联,包括城邦文明的形成、产业革命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发展、政府治理危机等。每一次“公民社会”话语的提起,都是对这些重大社会变革的回应。

5 e* P: I4 ^3 R$ }/ F; y

由此,公民社会与和谐社会,都是在面临社会变革,各种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各种社会矛盾比较尖锐的背景下提出的。而在背景上的区别在于,公民社会是社会本身对自身问题的一种自发回应,类似一个社会肌体的自我救赎;而和谐社会却是作为主导者的政府面对问题的一种被动回应。

& N* e- }6 s1 x; g" m7 d" F8 N

2.建设目标一致。对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我抄袭《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一段原文,“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到二0二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段话很长,但是核心是以人为本,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人为本的核心是什么?就是公民权利的实现,是秩序的建立,民主、自由的稳定存在。

3 A1 h- N& X! E

公民社会的目标是什么呢?从古希腊城邦到18世纪启蒙运动,再到20世纪70-80年代的危机应对,虽然其概念和含义不断更新,但仍可找到一条主线,那就是公民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可见,公民社会与和谐社会,他们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人为本,致力于实现公民权利。

" E. j2 G+ z( C, J) n! ~

(二)公民社会与和谐社会的不同:

, k+ u4 T. l! f3 c. C" o* Y

1.建设路径不同。公民社会的建设方式是自下而上推动,而和谐社会是自上而下部署。

. X( ^% X; A+ _

2.建设主体不同。公民社会的主体是诸如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妇女组织、宗教团体、专业协会、工会、自助组织、社会运动团体、商业协会、联盟和利益团体之类的公民组织;而和谐社会的建设主体是政府。


作者: 浩浩白水    时间: 2008-3-13 17:1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公民是个法律概念,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强调公民社会其实质是强调法制社会。

6 I: I. Q, \8 y8 y' k3 K

 


作者: 浩浩白水    时间: 2008-3-13 17:1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在公民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不懂政治,但是一定要懂法律,要有法制观念。法律就是游戏规则,任何行为只有遵守游戏规则,才不会踩地雷掉陷阱。

! b: U) Y1 q9 v- o# M

 


作者: 浩浩白水    时间: 2008-3-13 17:11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8 B. K2 Q' v3 T" E+ p% _8 r! A

――公民社会,体现的应该是平等和公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可以有较大的思想空间,可以发挥创造的智慧。用当前的语言来说,就是可以极大可能的解放思想。


作者: lh_南国剑客    时间: 2008-3-13 17:19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仇和之“新政”不值得褒扬



- D' X$ l/ i2 j. C- h! |4 X' S

新到任的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公布领导电话号码,取消开会时打盹干部的领导职务,轰轰烈烈大招商等等,引发了媒体热议,“新政”之词一时常见诸报端。纷扰喧哗之中,有一些让人焦虑的东西。



3 {7 I1 ]) U1 G2 I0 m5 T

公布领导电话号码,也许对逐渐累积起来的“官民对立”有舒缓作用;取消开会时打盹干部的领导职务,也算是雷厉风行的吏治手腕。然而,各部门分责任招商引资,这又算什么呢?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本来也是好事,毕竟现在是商业时代。问题是,各部门都去“招商”、都去完成这个“硬任务”,谁来用心抓好城市管理?



1 S! M) U; r* o. U3 D# d2 {* X

事实上,现代政府部门的“条分缕析”,就是突出各负其责。各部门功能不一样,让管教育的(仇和原来在江苏的时候还曾经把招商引资的任务下达给教师!)去招商,能办好吗?好比要公鸡去下蛋,结果恐怕是,公鸡蛋生不下来,打鸣的职责又耽误了。与其让公鸡勉强去下蛋,不如让公鸡尽心尽力打好鸣,至于下蛋的多寡,则要拿母鸡是问。一个地方的政治经济发展也是一样,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要经贸商业部门多动脑筋。至于其他部门,如城管,则把城市管理得整洁大方,井井有条;教育,则把教育事业搞得有声有色等等,城市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营造得好,资本不想进来都难!



2 u" y/ r5 A" h; Z

从更深一层来讲,党的十七大从当前形势出发,审时度势,早就提出不以GDP论英雄,而要把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作为当前第一要务,全民招商,还是当年“数字”论英雄政绩观在作祟。



+ s/ g7 b7 [" v& b z( h% j

在我看来,仇和给社会,给官场带来的是一股新的为官“空气”,不打按部就班,得过且过的官场太级,而是雷厉风行,敢做赶为的为政风格。但这些言行称为“新政”,则言之过矣。仇和的施政,更多的是看到个人的影子,个人的权威在起作用,看不到法治的影子,看不到对社会发展有普遍指导、借鉴的东西存在。



! c, k! Z7 e# w% e7 L% D# @

就拿前面所述事例来说。领导的个人电话有必要公布吗?老百姓有难都找领导,下面那些机构设置何用?而且,这些电话是否都打得通,是否长期能打得通还大可存疑。而一个官员会议打盹就要辞退领导职务,这是谁家的法律?是不是要反思会议本身冗长无趣?再追溯到仇和在宿迁时的铁腕拆迁等等,这些“新政”背后是强烈的人治痕迹!中国从来就不缺这样的吏治,从帝王强权到包青天式的民间幻想,无不是人治的“典范”。而这些,与当代构建公民社会,建设民主与法治社会显然并不合拍。



/ _6 ?7 ]4 R* |1 {( Y

由此可见,仇和式官吏,作为改变官场习气的一条“鲶鱼”,大可褒扬;但其“新政”种种作为,则非可褒扬。



5 ?$ w% o+ J) o" z% M4 y- |

 


作者: 浩浩白水    时间: 2008-3-13 17:42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N+ L5 ]0 S7 T! T2 e

7 K5 N% ~- y6 h+ H3 Q w) k6 J& ?, @

5 Y& {7 A/ S" `0 X

s8 S* G" y" n0 H: Z, Q6 @) E1 {
回复: 南国剑客


/ _0 k6 \% Y& @3 P* z

仇和之“新政”不值得褒扬






7 g% h* }( m3 Y- {% h) M. u1 Y

新到任的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公布领导电话号码,取消开会时打盹干部的领导职务,轰轰烈烈大招商等等,引发了媒体热议,“新政”之词一时常见诸报端。纷扰喧哗之中,有一些让人焦虑的东西。






$ Y6 {; U* ^2 G$ @4 |8 ~8 G% w

公布领导电话号码,也许对逐渐累积起来的“官民对立”有舒缓作用;取消开会时打盹干部的领导职务,也算是雷厉风行的吏治手腕。然而,各部门分责任招商引资,这又算什么呢?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本来也是好事,毕竟现在是商业时代。问题是,各部门都去“招商”、都去完成这个“硬任务”,谁来用心抓好城市管理?






% P, ~4 O' o0 c8 O. X. B

事实上,现代政府部门的“条分缕析”,就是突出各负其责。各部门功能不一样,让管教育的(仇和原来在江苏的时候还曾经把招商引资的任务下达给教师!)去招商,能办好吗?好比要公鸡去下蛋,结果恐怕是,公鸡蛋生不下来,打鸣的职责又耽误了。与其让公鸡勉强去下蛋,不如让公鸡尽心尽力打好鸣,至于下蛋的多寡,则要拿母鸡是问。一个地方的政治经济发展也是一样,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要经贸商业部门多动脑筋。至于其他部门,如城管,则把城市管理得整洁大方,井井有条;教育,则把教育事业搞得有声有色等等,城市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营造得好,资本不想进来都难!






$ Q) \; [8 d6 F9 ~/ i& p* ]

从更深一层来讲,党的十七大从当前形势出发,审时度势,早就提出不以GDP论英雄,而要把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作为当前第一要务,全民招商,还是当年“数字”论英雄政绩观在作祟。






1 \1 L$ v+ N8 K# {4 b5 @; Q$ C

在我看来,仇和给社会,给官场带来的是一股新的为官“空气”,不打按部就班,得过且过的官场太级,而是雷厉风行,敢做赶为的为政风格。但这些言行称为“新政”,则言之过矣。仇和的施政,更多的是看到个人的影子,个人的权威在起作用,看不到法治的影子,看不到对社会发展有普遍指导、借鉴的东西存在。






5 h. z6 q9 w, r" P& ~+ v

就拿前面所述事例来说。领导的个人电话有必要公布吗?老百姓有难都找领导,下面那些机构设置何用?而且,这些电话是否都打得通,是否长期能打得通还大可存疑。而一个官员会议打盹就要辞退领导职务,这是谁家的法律?是不是要反思会议本身冗长无趣?再追溯到仇和在宿迁时的铁腕拆迁等等,这些“新政”背后是强烈的人治痕迹!中国从来就不缺这样的吏治,从帝王强权到包青天式的民间幻想,无不是人治的“典范”。而这些,与当代构建公民社会,建设民主与法治社会显然并不合拍。






* s/ a7 o% j1 M! m

由此可见,仇和式官吏,作为改变官场习气的一条“鲶鱼”,大可褒扬;但其“新政”种种作为,则非可褒扬。






5 G& \2 W6 r6 n; Q

 

    我赞成这个观点!仇和的新政,其出发点和愿望都是好的,客观上也肯定会产生一番新气象,这是难得的。

- x: o* `' H/ }1 H/ o% w. O

    但是,如果矫枉一定要过正,那么就好比刑事打击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和教育,而是为了行凶报复一样。是在以新的问题解决旧问题,势必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陷入仇视和敌对中,只会加剧矛盾。

% k# l4 ~# P/ n/ ^

   在法制乃至德治社会里,整顿吏治更应该以法律的手段去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够做到穷尽法律去解决问题,那么是水平的方法的问题,如果穷尽了法律也不能解决问题,就是肯定是法律滞后的问题,作为高级的当政者,完全可以通过推进立法来解决问题。


+ r/ q0 z- L( o4 n: N, y

    仇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固然痛快,但是,不足效仿!在这种环境,人人自危,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在行政权力面前,烟消云散。


作者: lh_午后红茶    时间: 2008-3-13 19:4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政府能有这么积极的高姿态去听取民意,作为中国人的一分子,我真的很兴奋激动!感到真的有话可以好好说了!也能好好说了!
作者: 左邻右舍    时间: 2008-3-14 09:37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最希冀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简单,人人都能按章办事,事事都有章可循。


作者: lh_火百合    时间: 2008-3-14 10:1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公民社会我认为就是:社会事务不是由政府独断专行,政府的职能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每个公民都享有参与权,政府与公民共同对社会事务进行探讨,协商解决。公民的素质都达到一定的水平,自觉自律地依法按章办事,人与人之间互相理解,相互尊重,人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力。


作者: lh_火百合    时间: 2008-3-14 10:25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在由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我认为政府需要做的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变传统的处事原则,改变“政府本位主义”的行政理念,不以追求政绩作为出发点和目标,在对非政府的民间组织加强管理和规范、引导其向健康的方向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和扶持民间组织,让这些民间组织和公民可以更多的自由表达愿望和要求权利,政府与民间组织共同管理社会事务,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集思广益,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类企业、协会、社团和城市公民的积极作用,实行善政,实现善治,由管理型的行政模式向治理型的行政模式转变。另外政府还应着力提高公民的素质,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要素之一。


作者: lh_火百合    时间: 2008-3-14 10:28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公民需要做的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接受教育,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在充分行使公民的自主权和自由权的基础上,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自觉接受法律的制约,对社会的发展踊跃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力,把政府的强制性变为公民个人的自觉性。
作者: 不爱搭理你    时间: 2008-3-14 12:2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回复: 左邻右舍 3 O1 ^) i2 \( B7 E N

最希冀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简单,人人都能按章办事,事事都有章可循。


作者: 不爱搭理你    时间: 2008-3-14 12:44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人人都能按章办事,事事都能有章可循”看似简单的两句话,其实是对公民的综合素质、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我们希望政府每年少提一些宏伟目标,少喊一些无用的口号,能够运筹帷幄,有预见性地、有针对性地让社会的所有人群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找到这个“章”。
作者: 散淡人生    时间: 2008-3-14 15:18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政府应该加强对社区自治能力的培育。提高社区自治水平,不是要求政府提供多少资金,也不是要求政府提供多大的政策保障,只要是法律范畴内的事务,政府都应该尊重社区组织自己的决定,而不去干预,或是用所谓的大帽子去统一要求统一规范。
作者: lh_东北虎    时间: 2008-3-14 15:3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公民社会的培育,首先要从政府部门抓起。为什么汪洋书记一来到广东就提思想解放?那是因为他在外围对广东存在的不足看得太清楚。就拿深圳来说,上世纪八十年代,之所以在全国范围出现孔雀东南飞的现象,就是因为当年的深圳从上到下,从政府到企业,鼓励的都是那些想做事、敢于做事的人,现在的深圳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不做事最安全的人生哲学,而且越来越流行。虽然口号喊得很响,但从深圳用人的标准就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


作者: 葛朗台    时间: 2008-3-14 15:5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回复: 西北狼 6 O1 B6 p- j& |9 H& r4 c+ X! v

公民社会的培育,首先要从政府部门抓起。为什么汪洋书记一来到广东就提思想解放?那是因为他在外围对广东存在的不足看得太清楚。就拿深圳来说,上世纪八十年代,之所以在全国范围出现孔雀东南飞的现象,就是因为当年的深圳从上到下,从政府到企业,鼓励的都是那些想做事、敢于做事的人,现在的深圳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不做事最安全的人生哲学,而且越来越流行。虽然口号喊得很响,但从深圳用人的标准就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

: Z4 k! z F( N; [2 D

象仇和这样的官员,虽然他的创新精神与他的所作所为,还有可议之处,但是他的敢于负责敢于做事的精神则是国家之福。国家需要主动做事的人,需要关键时刻能冲上去救火的人,绝不需要找借口趁火打劫的人


作者: 长安往事    时间: 2008-3-14 15:55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这个网上座谈会人气可真高啊!看来公民社会这个问题真的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

/ r" a5 ?9 Y4 @

    偶也想谈谈关于社区自治这个议题,毕竟生活在深圳,社区已经是一个深入人心的概念,我们生活质量的好坏直接与社区环境、服务、管理密切相关。

, J3 W8 V" R1 w: a

    今天,要谈社区自治这个话题,我想到前几天在网上看到的两个社区,他们对社区自治都有一些好的做法和尝试,放到网上来,大家交流交流


作者: 长安往事    时间: 2008-3-14 15:5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创新模式 自留基金置换物管费

, W; l1 |9 Z' n; K7 p2 d! I

 

1 p9 m9 C6 _4 X6 @

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收益被用来作为回馈业主的费用,置换物业管理费降低业主居住成本,在深圳首创自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日前再开全国业主自治先河。包括停车费、电梯广告费等在内的业主公共财产近150万元中的部分款项,将用于补贴调整小区物业管理费用后补贴给物管企业的费用。

/ ?+ C. C4 _4 P. q6 C- f

业主基金补贴物管费全国首例

/ a% n4 Q& ~& ?+ K. C3 z W9 v

在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网站上看到了这则关于调整物管费用的公示通知。按照公示内容,从今年1月开始,根据业主建议并经业主委员会研究,景洲大厦物业管理费用从目前的每平方米2/月,调整为每平方米1.75/月。而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下调后,物业管理公司的收益并不会有任何减少。因为根据规定,物管公司征收的物业管理费仍旧是每平方米2元每月,而减少的该部分费用差额,将由小区业主自己的业主基金补贴。“我们希望可以用业主的共有收益,置换物业管理费,以降低业主的居住成本。”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邹家健表示。

- f3 ~' [ [/ W0 F# t" V3 R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全体业主对小区的公共财产具有支配权。目前,虽然全国有部分小区已经将包括停车场费用、电梯广告的收费收归到了业主手里,但是在如何使用、监管上,仍旧处在探索期。而深圳景洲大厦此次用业主的公共收益作为置换,补贴业主减少的物管费用,在全国尚属首例。

; K: d: h' U: {2 ?" r$ | g

业主共同收益攒下150

- X5 s% i8 O: M$ A; T m

“从2003年我们陆续把小区的停车位和电梯广告等收入全部收回,这笔费用每年大概有30万元左右,全都存在业主的公共账户里,加上前期物业公司返还的一笔费用22万元,4年时间里,账户上差不多有150万元存款。”邹家健告诉记者,这笔钱从未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任何人之手,全部直接转到该账户上,到目前为止,账户的费用没有动过。

- @& J5 b4 H" w& a& r

从前年开始,随着深圳房价的不断上涨,物业管理费用今年也有上升趋势,在景洲大厦所在的景田片区,相同的社区物业管理费用一般在3-4元,而景洲大厦此前调整后,物管费用已经是片区内的低水平,此次调整再创新低后,在深圳福田中心区已经是最便宜的物管收费。

, u) M$ O E! t) O3 F1 P8 B

而在昨日记者采访时,对于业委会的这一举措,景洲大厦的多位业主表示“非常欢迎和支持”。市民先生不久前刚刚从景天另一小区搬到景洲大厦,自己租房子住的他告诉记者,搬家的重要原因,就是该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便宜,“而且业主的公共权益能够得到保证”。

7 L0 d, A* e3 b5 e/ F6 F5 w) \

“景洲”模式寻求复制

: e$ [% X- @% _# R. d+ C q5 Z

小区业主自治,作为城市公民社会的表现之一,在深圳正在逐渐普及。对于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模式,深圳社科院城市营运中心高海燕曾经表示,模式非常好,但能否复制却存在很大的难度,在业主的召集、业主维权的主体以及业主委员会自身的监管上,都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2 ^: J& j# K3 @( f7 Q0 B

而在邹家健看来,在《物权法》颁布实施后,“景洲大厦”模式的复制有了很大的可能,“我们有了法律支持,现在的问题还是在落实上。”他告诉记者,深圳不少社区业主都有维权意识和需要,此前没有法律支持,但在《物权法》颁布后,类似地面停车场、小区电梯广告收益等问题,依旧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在落实的环节出了问题。

2 e |* J1 G M$ E5 m- X1 u8 z: ^

据了解,目前,包括景洲大厦、长城花园一期等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内的深圳多个小区业主委员会,自发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沙龙,交流在业主自治和业主维权中的心得,同时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我相信景洲大厦的模式在深圳完全可以复制,我们会不断地推广宣传。”邹家健表示。

' l4 D+ B+ G7 |% |# h

景洲大厦物管费变化

$ d; `, Y9 K3 ~ S

19991-20019月:原开发商物业管理,3.00/平方米

. A$ s2 d4 H, _, \! K- F; o- x

200110-200310月:原住宅局包办招标物管,2.60/平方米

% f! ?6 y: A- D8 n' a

200311-200612月:业主自主投票选聘新物管,2.30/平方米

, o8 z6 A" C) \/ h

20071-200712月:业主自主投票续聘物管,2.00/平方米

' c* f. @8 I5 n; @

20081月起: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拟将物管费调整为1.75/平方米

2 c4 f7 ^) v h0 r( j

 


作者: 长安往事    时间: 2008-3-14 15:5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北京]品阁小区业主当股东实现社区自治

% K' g3 d& O' ^0 P

 

- C3 x9 p. W# ^3 u7 A9 |

    7月8,品阁小区内挂着“创小区业主自治第一”的标语。该小区是北京市首个全体业主当股东自主管理的社区。

% t- k4 W7 D' p; O

 品阁是海淀区一个建筑面积仅2.5万平米的社区。曾任该小区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的邵里庭,现在有了一个新头衔―――北京三自品格社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与此同时,品阁148户业主,也都多了一个新的身份,成了自己小区社区服务中心的股东。

7 X, }, l% h0 T: f

    6月29,北京三自品格社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正式获得海淀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邵里庭告诉记者,虽然上个月底才在工商局注册成功,但事实上从去年125日起,被老物业“抛弃”的品阁小区,就开始在社区服务中心的带领下进行自治。之所以定名为“三自”,指的就是“自愿、自律、自管”。这种区别于现行物管模式的“公司制”自治,在北京尚属“首吃螃蟹”之举。

& z$ m) I2 z" V( I

分割承包 小区仅聘7位专职人员

, D9 f8 y5 s+ A

    7月8下午,记者来到品阁小区,发现除了门口的一位门卫外,小区里没有保安。小区面积不大,但是整洁清爽,不少业主在长椅上休憩。

% L- c" S" s8 `4 h r* c

    邵里庭告诉记者,自从社区服务中心成立以后,小区自行聘请的专职人员仅7名,包括2名清洁工、2名门卫、1名看守大院的巡检和2名修理工。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房屋管理、工程管理、电梯管理、财务管理,则分别承包给相应的专业公司。

% H, g M7 t0 H' G0 S

    仅有2名门卫轮流看门,是否能保证小区的安全呢?“安全方面比原来老物业在的时候有保障多了。”品阁小区业委会主任陈高潮说,自治以来再没有出现丢自行车、汽车被划的事情,这主要得益于业主们自己安装的一整套监控系统,41个探头监控着整个院落。

, D- f7 z4 d, z4 X

    虽然聘请的人员少了,但很多业主都乐意义务帮工。邵里庭介绍,由于是自治,大伙儿都把小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比如前些时候修建金鱼池,小区业主就踊跃上阵,没从外面招一个工人就给修好了。

( T0 {5 T8 \9 F* x# `

    业主孙女士说,实行自治以后,小区数得着的变化就有十几处,比如新修建了金鱼池和180平米的自行车棚,为顶层漏雨的业主修缮了屋顶,大伙儿种树种草美化小区等等。

& P4 o4 [4 i4 o( m [+ \; k

精打细算 物业费降两毛还能盈余

/ x7 V* X$ F W& N0 {% V

    品阁小区不少业主都跟记者说,自治以后环境好了,物业费却省了,从原来的每平米每月2.2元降到了2元。

3 W3 y* F! G7 n; R7 P7 G5 s7 c5 m

   “老物业最初收2.78元还说没钱赚,但是我们经过测算,现在收2元完全可以维持运转,还会有盈余。”邵里庭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小区现在60%的物业费交纳率来算,平均每月差不多能收3万元,一年物业费的收入就是36万,还有电梯广告费1万多元的收入。支出方面,主要是电梯管理费8万元/年(包括检修费5万元和运行费3万元)、工程使用维修费3万元/年、绿化费3万元/年、员工工资开支费12/年。再加上税收和一些材料费的扣除,差不多一年支出30万。两者相抵,还能有5万左右的盈余。邵里庭透露,社区服务中心计划第一年盈利4万元左右。

, ]2 {4 w* Z' w- V

   “盈利不是主要目的。”陈高潮说,小区的社区服务中心不是盈利性的,而是公益性的,对于盈余部分,将采取“三三制”原则,就是1/3奖励经营者和工作人员,1/3用于小区建设,1/3充抵业主第二年的物业费。

# Y9 t+ K9 }, Q. n% p9 V0 S

   “由于是自己当家,更能发挥业主各自所长,大家也都精打细算,能省就省。”邵里庭举了很多业主为小区省钱的例子。比如,小区新装的监控系统,按市场价约需花费70多万元,而小区两位参与过“神六”设计的退休老专家“出马”,结果仅花了18000元的材料费就大功告成;再比如,小区里的绿化和鲜花,社区服务中心只花钱买了10棵柳树和10棵龙爪槐,其他的都是小区业主的捐献。

# V3 D8 E- a, L. \+ u: N+ x' N

   “明年争取为小区修个亭子和长廊,物业费再降低一些。”邵里庭信心十足地说。

- c- N. _/ l4 l8 K' N

公司注册 全体业主都是股东,业委会相当于董事会

+ L" a1 A! I2 r7 H* {

   “为了让社区服务中心的管理更规范更有效,我们决定注册公司,前后花了2个月的时间。”邵里庭回忆,4月初他们向海淀区工商局递交了注册申请,本想把148户业主都注册为股东,但被告知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0名,所以第一次注册没有成功。后来有业主建议说,业委会就是业主们的代表,直接把业委会成员注册成股东代表不就行了?这个提议后来获得了业主们的一致同意。于是,半个月后,他们又一次准备好材料来到海淀工商局,把7位业委会委员登记为股东代表,并从上半年收取的物业费中抽取了4万元进行验资注册。

% T7 R2 G2 }1 M- a2 U; D7 s

    邵里庭说,因为社区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的,本想注册一个免税的公司,但工商部门的同志告诉他,按照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年必须交税,等到1年之后才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收。“5%的税也不算太多,我们第一年挺一挺,问题应该不大。”邵里庭说。

$ O/ L' J. o+ {1 _% q4 p2 E$ L

    陈高潮告诉记者,社区服务中心现在采取公司制运作,即全体业主都是公司的股东,业委会相当于董事会,社区服务中心总经理邵里庭需要向业委会负责,业委会需要向全体业主负责。社区服务中心每个月都需要向业委会公布收支情况,每季度需要向全体业主公示账目明细,每年还需要做总结报告。

- O; w9 E2 V0 g5 x& h6 d' N

   “我们之所以选择邵老师来挑这个担子,是因为大伙儿信任他的为人和能力,而且他已退休,时间会比较充裕。”陈高潮说,在最初的维权阶段,邵里庭就是业主们的“精神领袖”,小区自治的想法也是邵里庭率先提出来的,后来成立了业委会,大家本想推选邵里庭做业委会主任,但被他拒绝了,理由是“既然负责了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那就要接受业委会的管理和监督。”

4 }" u% Y9 Y8 p) U6 {

 


作者: 七楼的风景    时间: 2008-3-14 20:28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楼主上面介绍的两种社区自治模式,都是居民为了维护本小区的利益,自发组织起来摸索出的有效办法。为什么现如今政府的有些决策会费力不讨好?关键是在决策之前,是否经过充分的论证。
作者: lh_芦雪漫天    时间: 2008-3-17 11:4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公民社会的前提是建立社团社会,有了社团组织的认同和保障作为后盾,个人、零散、自发的市民才敢与政府奢谈公民权利。目前我国社团组织的建立与活动的管理是很严格,与差异化、个性化、多元化社会现状不适应,因此解放思想,鼓励发展社团组织,在社团组织发展上管理与服务并重,既让市民在社团组织中受保障,也受社团组织的约束和教育。只有各种不同价值取向的社团组织出现,个人、零散、自发的利益诉求成为群体利益的共识和合理争取,真正的公民社会就到来了。


作者: 世事太烦lili    时间: 2008-3-17 15:41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从三种模式看社区治理的现状与未来  


, G: ~5 ~0 T$ n

对深圳社区治理的实证研究
深圳的社区治理活动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一些典型模式,有的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受到学界和政界多方赞赏。本文在对深圳社区治理活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梳理出三种典型模式,并通过学理分析抽象出社区治理的"三要素"。深圳社区治理的三种模式展示了社区治理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社区治理的"三要素"是政府、公民和"企业"(社区服务组织)。我们认为,三要素说是目前学界所关注的两要素说(政府和社会)的深化与发展,可以丰富社区治理理论。

1 `: e3 `" J4 T9 n

三种典型模式撑起深圳社区治理创新的天空
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梳理,我们认为目前深圳的社区治理有三种典型模式,即居民参与型治理模式、"企业"主导型治理模式和行政引导型治理模式。下面分别以深圳社区中的三个典型案例来展示这三种模式。
1、居民参与型治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一是"居民"这一要素的作用在治理过程中发挥得非常突出,成为三要素中的核心要素;二是政府对居民参与起到"导航"作用,认真对待、大力支持、细心引导;三是"企业"积极"划桨",并主动接受居民监督调控。深圳南山区的"月亮湾模式"是这种模式的典型。

_6 |# p( L% c) ~7 z2 e2 @( J

月亮湾模式的实际情况集中地展示上述三个特点。
第一,居民的参与能力很强。
月亮湾片区是由月亮湾花园等12个住宅小区组成的大社区,共有5万多居民。该社区的交通、污染、治安等问题比较突出。为了更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月亮湾片区12名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负责人,担当起了由该片区选区产生的区、市两级人大代表的义务联络员,以"月亮湾片区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名义开展工作,负责收集月亮湾片区12个住宅区的社情民意,并以书面报告形式送交有关人大代表,在此基础上,人大代表行文送交相关政府主管部门。2004年工作站多次与政府沟通,办好了50件居民提交的事情,2005年办了30件。

/ z; c( V8 C6 {- A1 S8 C

第二,政府部门与居民良性互动。
对于月亮湾片区的问题,有关政府部门也意识到了问题的错综复杂,感到若不能建立起与居民的有效沟通渠道,势必会影响社区的稳定。因此,政府对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大力支持细心引导,并以文件等形式支持工作站正式开展工作。政府各部门对工作站的要求都比较重视,因而社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居民的诉求得到较好满足。

3 h* m0 a/ X- Y8 k0 B

第三,"企业"自觉接受居民监督。
该片区有12个商品住宅小区,住宅小区引进了物业服务公司,并且基本上都建立了业主委员会。作为社区服务组织的物业服务公司(我们统称为"企业")直接参与了社区治理,"企业"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要素之一,其角色是反映社区居民的要求和意愿,接受顾主的委托和监督。月亮湾片区的物业服务公司能够较好地接受业主的委托和监督,按照业主的意愿运作。

* e9 B( S2 Z2 x8 P! a

2、"企业"主导型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一是"企业"的"划桨"作用在治理过程中发挥得非常突出,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做得非常好。二是居民乐于接受物业服务公司的安排,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各种文体活动,充分享受其中的乐趣,而不用自己花费很多时间、精力去策划和操办。三是政府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政府对社区活动比较满意,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以观效果,对于一些成功的做法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到更多社区。深圳福田区的莲花北社区是该模式的典型。

6 I/ |# O3 ^1 z: C

莲花北模式被《人民日报》称为"莲花北样本"。莲花北是个拥有5800多户、3万居民的大社区,物业服务公司于1994年随着居民入住而入主该社区。该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理念是:为业主提供零缺陷的服务。物业公司拥有多项物业管理创新成果:首创准军事化的治安队管理模式,其文明执勤的做法,在全市迅速推广;首创住宅区自行车、摩托车封闭区保管模式,大大减少了车辆丢失;首创住宅装修纠察队管理模式,确保违章装修处理率100%;首创老年义务治安联防队,安全保障大大提高;首创屋村事务助理责任制,摸索出一套大型屋村协调管理的有益经验等等,成为社区的"万能"服务者、管理者。

( R/ p/ X, J, x' `

由于"企业"的突出表现,莲花北片区的居委会(还未实行"居社分离")已经从原先担当的许多管理和服务事务中解脱出来。像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劳动就业服务等,虽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但物业公司积极想办法以物业管理创新的方式提供服务。这种服务得到政府和居民的肯定。所以,莲花北片区原有的4个居委会,目前已经合并为一个,精简了政府机构和人员。

! \8 Y0 F5 j W U; O, E

这种模式,从政府的角度看,使政府的社区行政管理落实了;从"企业"角度看,使"企业"的品牌形象树起来了;从居民的角度看,使居民的需求得到了较好的满足,可谓皆大欢喜。

% |* n$ ?4 C: f+ d6 C9 L5 ~

3、行政推动型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一是政府的推动作用比较突出;二是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初步被调动起来;三是在政府的推动下"企业"积极"划桨"。深圳市盐田区的"盐田模式"即是典型。

% c! ]5 u% F2 O2 I

"盐田模式"是城市化进程与社区治理制度创新相结合的产物。1992年,盐田区进行了一次"城市化",将农民转变为城市居民,而行政村也就变成了居委会。1999年,盐田区各社区居委会从村股份公司中脱钩,从而使社区中的居民组织与股份公司相互独立。2002年,盐田区政府对社区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原来由居委会一并承担的自治、行政和服务职能改为由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三个机构承担。但是此时的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是社区居委会的下属机构,组织结构上依然是在社区居委会的框架之内。这样,有关社区的行政、服务等职能仍然需要通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行政化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2005年,盐田区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深圳市社区建设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社区建设发展纲要》等文件,实行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分设的新型社区治理体制:社区工作站从社区居委会中分离出来,成为街道办事处下辖的政府基层办事机构,其工作人员属于政府雇员,负责推动政府职能向社区的延伸;而社区居委会则是居民自治组织,其成员由社区居民(包括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直接选举。这一年,盐田区的17个社区,由选民推选出632名居委会初步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183人,经过选举程序,选出了120名社区居委会成员(由政府发给每人每月500至800元的津贴)。这样,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工作站是相互独立的,这是"盐田模式"的一大亮点。为了发挥新居委会的作用,政府赋予居委会评议政府工作的权力。2006年,盐田区社区治理体制改革项目获得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目前,盐田区政府希望以某种制度形式将居委会与区人大和政协相衔接,进一步发挥居委会的作用,推动基层民主的发展。可以看出,盐田区社区治理的制度创新为居民、"企业"和政府积极互动、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8 ~# Y9 o6 g/ O9 y! |2 M' Y

三种要素相互作用社区治理方能成功
我国的社区治理研究者多以两要素来概括和描述社区治理模式。正如学术界发表的综述文章《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研究综述》所指出,学者们从两个方面(政府、社会)研究社区治理结构,提出了三类模式,即强政府强社会的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社区主导与政府支持的小政府大社会的自治型治理模式,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合作型治理模式。这些模式的结构都是在政府――社会之间做文章。

& h# `! m/ `, R; M2 _, q% t1 f8 N

我们通过对深圳社区治理的实证研究以及对深圳典型模式的学理分析得出的结论认为,社区治理是政府、居民和"企业"三要素合作互动的活动。"三要素"说更能表达社区治理的关键要素,同时表明社区治理的实质。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尝试把三要素与两要素进行一些具体比较。

( ^8 u: f8 \1 W: y% h {

第一,从社区治理的主体和动力看。
社会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有"社会"的地方不仅有群体,而且会有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等等。这样,严格地说政府与社会就不是一对对应的范畴,政府已经包含在社会之中。另一方面,讲"社会"如果不具体到"群体"(在城市社区,"群体"就是居民),社会就是一个空壳。再从社区治理的主体来讲,社会是个抽象的概念,不是能够与政府互动的实体性主体,实体性主体应该是社区居民。因此,抛弃抽象的"社会"概念,用"公民"概念取而代之,更能表明社区治理的真实主体和动力源泉。

: F, J( _# M1 i P8 t

第二,从社区治理的目标看。
我国当前的社区治理实际上是在进行一种制度创新。按照我们的理解,这种制度创新的组织形式是使社区居委会回归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律地位,强化其自治功能,扩大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制度创新的目标是在改制的过程中实现双重效果:政府既"还权于民",同时又可以从市场机制和社会自治解决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推动这部分政府职能的社会化。从"还权于民"和民主自治的角度讲,使用"公民"或者更为具体的"居民"概念,比使用"社会"概念更加准确,更能说明社区治理的实质。此外,通过考察政府与居民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互动的状况,还可以真实地看到社区治理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改进措施。

5 ?, j& V" l Y4 u* @: d

第三,社区治理结构要素中为什么需要社区服务组织"企业"这一角色?
这是因为:政府还权于民,政府机构要从原先承担的一些居民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需要社区中的一些机构组织接管这些事务。本来,社区居民实行民主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这些事务应该由社区居民组织来接管。但是,目前我们的居民大多是"单位"人,他们每天需要上班,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策划、操办社区公共事务。不过,他们可以把一部分这样的事务委托给相关的组织机构去办理。这样,作为社区服务组织的"企业"的角色就应运而生了。从以上介绍的前两种社区治理模式,尤其是莲花北模式中可以看到,"企业"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企业"不是社区居民的婆婆,而是忠诚的优秀管家。"企业"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社区治理的成效起了重要作用,因而他们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得到了政府的首肯,赢得居民的信任和满意,成为推动社区治理深入发展的重要因素。

- B8 i5 n% g$ A; Z5 I# \

当然,本文中的"企业"不单单指物业服务公司,其他的社区服务组织诸如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劳动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等等,都属于"企业"范畴。社区服务组织的费用,居民个人接受服务的,原则上是居民自己付费。一些属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应该由政府拨款支付或是加以补贴。目前深圳市、区政府为了发展社区建设,每年都拨付了大笔款项,不仅是公共基础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就是一些服务项目如社区文化、体育、卫生服务等,也是采取政府购买、企业运作的方式向居民提供。

* m. }: ~7 B! M: h

第四,国际社会社区治理突出三要素的启示。
20世纪90年代以后,欧洲国家的城市社区出现了很多新问题,例如失业群体聚集、住房紧张、吸毒、卖淫、民族排斥、不良青年帮派等等。种种情况表明,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和资源已经无法应对复杂的社区问题,政府面临着需要放手给社会机构、聚合更多社会资源来解决新问题的局面。由此,城市治理的重心下移到了邻里社区层次,社区治理也因此成为学术讨论的热门话题。经过多方探索,在新的社区治理中形成了政府、各种组织、居民三股重要力量。三者采取伙伴性的合作关系建设社区,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并产生了三种合作模式:一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联络其他伙伴方、拓展更多公民参与渠道的合作治理模式;二是以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志愿组织以及社区组织之间的平等合作为基础的治理模式;三是以居民为主体组建合作伙伴的治理模式。这种成功的社区治理模式给予我们的启示是:政府和居民是社区治理中当然的主体力量;但仅仅有政府和居民还不够,还需要作为第三方的"组织";社区治理的成功是三种力量相互作用而又"合作"推动的结果。在还没有发展成为"丰裕社会"的我国,要找到一种能够长期、稳定地推动社区治理工作的义务团体或志愿组织是比较困难的。而作为社区服务组织的物业服务公司这类"企业",其服务是收费的。但也许正因为"企业"服务是收费的,作为企业他们希望长期经营下去,因此能够充当长期的、稳定的角色,如果能够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可以成为社区治理的一种重要的推动力量。

! ~; Y ~- p7 w' L; T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三要素"说更能说明社区治理的实质,展示社区治理的现在和未来。在"三要素"说中,社区治理的主体力量更加具体确切――主体力量是政府、居民、"企业";解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更加清晰――把相关的事物委托社区服务组织"企业"去处理;目标更加明确开放――目前确立的目标是政府还权于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当然,社区治理的目标是开放式的。但是无论如何,"三要素"说都表明其基本原则是社区居民当家做主。

9 }5 M% T4 z7 ], }: h- n! t3 y

"三位一体"构建社区治理美好蓝图
深圳社区治理的三种典型模式代表了社区治理的现状,也显示了社区治理的未来。
在三种模式中,"盐田模式"是根据民政部和深圳市的相关文件对社区治理的总体规划和制度设计推动发展起来的。应该说,"盐田模式"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制度创新,其最大的特点是妥善地处理了行政权与自治权的关系:行政权交社区工作站,自治权交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权交社区服务机构。这样,基层政府部门摆脱了部分管理事务,增强自身的执政能力和行政能力;社区居委会回归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律地位,强化了自治功能,淡化了政府管理色彩。在明确了各自的角色和职责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居民和居民组织、社区服务机构都积极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之中,新的社区治理体制和机制也相应建立起来,如社区选举机制、社区管理机制、社区服务机制、社区养老扶贫机制等等。可以看出,这种制度设计已经展示了社区治理的美好未来,同时奠定了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政治这一伟大工程的基础。

5 V: ~$ l2 n Z! D: ~

不过,由于盐田区的城市化进程的现实情况,其社区发展状况相对老城区来说还是显得不够成熟。因此,"盐田模式"的治理目标目前还是靠"政府推动",而月亮湾模式和莲花北模式则表明居民的主体作用和"企业"的服务角色已经登上舞台充分展示了。

1 { r9 `6 z8 L# F3 j9 v

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同意把"盐田模式"描绘成"强政府、强社会"的式样。在"盐田模式"中,"政府推动"特征只是表明一种现状,是制度创新初期阶段政府应该发挥的作用。"强政府"不应当作为目标,社区治理的目标应当是实现居民自主自治,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

+ _6 f- O' J2 h' c4 D

那么,我们需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区呢?当前的社区治理还需要从那些方面加大力气呢? 1、我们需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区。我们认为,根据十七大精神以及民政部和深圳市有关社区建设文件的精神,社区治理应该实现"建设一个公民社会,建设一个和谐社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础性工程基地"这样"三位一体"的治理目标。

|0 y- I. E% E* R

――建设一个公民社会。培育公民社会的意义重大。首先,培育公民社会,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第二,培育公民社会,有利于发展社会的集体意识,弘扬传统美德,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第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许多社会生活中的事情可以在公民之间自行解决,国家就可以集中精力考虑重大的发展战略问题。
社区是小社会,社会是大社区,社区建设是培育公民社会的基础。把培育公民社会的目标当作社区建设的任务之一,把社区建设当作培育公民社会的舞台,可以达到一箭双雕的效果。公民社会发育成型,居民的"公民意识"得到升华,社区建设发展纲要的目标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 v. `" F. m. r8 A% N# ~

――建设一个和谐社区。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等等,这些内容都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应当作为当前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而且也是实现社区治理目标的前提和基础。

# A; n8 o& n& @' U, H* e9 B. |7 x# s

――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础性工程基地。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十七大报告就"发展基层民主"作了专题论述,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些论述指明了发展基层民主的重大意义、基本作用、发展领域、基本要求等重大问题,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基层民主、发展什么样的基层民主、怎样发展基层民主等重大问题。有必要重申的是,这段论述中已经表明"城乡社区建设"是发展基层民主的基本单位。搞好社区治理,发展直接参与的基层民主,不仅可以让民众直接参与和行使民主权利,做好自己的事情,而且可以从中体验民主的程序,领会民主与"共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加深对党和政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理解,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

+ ~! n f' L8 g8 i3 C

2、当前社区治理需要从哪些方面加大力气。我们认为,当前社区治理需要从如下方面加大力度做好推动工作。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
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发展经济的主要目的。让全体人民充分享受成果,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发展公益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加大公用设施建设,尤其是社区在这些方面的建设,因为社区的建设可以让全体居民直接分享其中的便利。另一方面,由于传统体制的关系,人们习惯于充当工作单位的"单位人",因为"单位"才有公共资源,可以维系组织关系,而社区没有任何资源,对居民没有吸引力。因此,政府加大对社区的投入,也是吸引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一种方式。如前所述,深圳市、区两级政府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社区基本建设和为居民购买服务。我们认为,今后还要在财政预算上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使诸如"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目标,都可以以社区为单元来逐一实现。

2 `2 B- q9 Q3 Q+ v9 ~7 T8 _0 I& J

――加强"企业"规范管理。
这里的规范有两层意思,一是企业自律的规范,另一层是政府对"企业"活动的规范。实践证明,加强"企业"规范管理,发挥物业服务公司的积极作用,是社区治理富有成效的重要因素。根据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的调查发现,优质的物业服务公司所服务的社区,其安全文明程度相当高。这样,政府满意,居民满意,认可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而物业公司也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这就是"企业"主导型治理模式形成的基础,我们在南山区可以看到大量这种社区治理模式的样本。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和扩大"企业"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比如社区居民就业、社区终身教育事业、社区慈善事业、社区养老服务和义工服务等等,都可以让"企业"去运作。
当然,"企业"的服务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政府可以继续出台规范管理的文件加以引导。这种"规范"还应该包括诸如《物权法》出台以后社区内的停车场、楼宇地下层和附属建筑物等场所的权益归属问题,应当尽快确认物权归属与使用方式,这样也便于物业公司规范管理。

: ~7 E/ S' q- ?

――加大力度调动居民积极参与。
社区治理的成功与否决定于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我们相信,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市民自主意识的提升,以及居民与社区利益关系的日趋紧密,居民关心社区事务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将会越来越高。但是在现阶段,调动居民的积极性还是需要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大力宣传并结合某种激励,以便加快速度落实完成社区治理的目标。实际上,无论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还是建设和谐社会,落实到城乡社区都是最优的发展战略。而这就需要全体居民的积极参与。
           (深圳市委党校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汪开国、杨朝仁 执笔:余文烈、曾宇青)




: H' K6 t2 i. ^4 V8 ?; s* b( p


 


作者: 葛朗台    时间: 2008-3-18 10:45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社区自治是多方关注的热点,看了以上三个号称都是当地样板的小区自治典型,本人觉得只有北京市海淀区品阁小区的做法才符合公民社会的要求。深圳景洲大厦的业主委员会直接行使管理权,无论是在可持续操作或依法方面都存在异议;深圳莲花北小区更谈不上是自治的典型,只是物业管理公司方面的典型而已。罗湖在推进公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应该加大力度解剖这些典型个案,从而引导罗湖的小区业主寻找到一个让自己真正满意的自治模式。


作者: lh_狮子王    时间: 2008-3-18 14:50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要想建立公民社会,就得先让民众有公民意识。这不是宣传一下就可以达到效果的,老百姓看实效,如果只是挂个牌子,还是接受政府指导之类的社会团体,有几个老百姓会真正感兴趣呢?首先还是要政府彻底放权,彻底放心这些团体的运作,让社会、社区去监督这些社团的运转。建立公民社会,必须要让公民的权利得到最充分的尊重。
作者: lh_小孩子    时间: 2008-3-19 09:2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人们现在经常说要发展中国的“公民社会”,那么什么是公民社会呢?就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引入的很多东西一样,“公民社会”也是从英文Civil Soceity翻译过来的一个舶来品,也有人喜欢把它翻译成“市民社会”。
作者: lh_小孩子    时间: 2008-3-19 09:2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公民社会和政府是一个互促互动的发展过程。二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应该包括: & w$ d2 r! P6 Y; V& ~# K

  独立主体关系:政府首先界定清晰自己的职责边界,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能;公民自组织遵循公民自发、志愿参与、自主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二者的独立是形成互补合作的前提。

' z- T o9 K5 f' P8 V

  政策参与关系:政府在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吸纳公民的参与,积极与公民自组织进行制度性对话,公民通过自组织或者其他途径参与公共决策,促进公共决策的民主化。

. c. ^% z4 }0 \. |" W$ g0 |

  倡导制衡关系:进行政策倡导,监督政府行为,是公民社会非常重要的作用之一。公民自组织作为民间的利益表达渠道,反应民间诉求,或者批评政府、政策,正是改善公共治理的重要机制。无论政府还是民间,都应该树立一种理念,即多元、开放的声音和健全的民主监督,是公共治理的内在要求。

/ [: v; G& [$ g. t/ i/ ^' n, b. c

  合作伙伴关系: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相互独立的基础上,尊重、宽容、互动、分工合作,建立协同治理的伙伴关系。值得借鉴的是,1998年,英国政府和民间组织代表共同签署了一份《政府和志愿及社区部门的关系协议》,提出政府与社会的“伙伴关系”建设,其后,类似的政策在加拿大、新加坡等很多国家推广开来,为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国际经验。

{) A. _9 w. \, |" L* ?$ A

  在合作的过程中,也应防止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可能存在的不良关系倾向,特别是以下两种:

4 ^- o5 ^$ R. ^

  依附攀生关系:如果社会组织的发展不能以政府责权的明晰界定为前提,就会出现以社会组织的名义行使政府职权的现象,或者政府干涉社会组织发展的情况,它不仅影响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而且造成公共权力的滥用,危及整个公共治理体制。

! w0 K7 ]( V- ~- L8 J

  利益共谋关系:社会组织是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能被利益群体,特别是强势利益集团的代表体“捕获”,从而丧失政府的公共性,影响社会公正。因而,制度的公正,保障公民结社的多元性,是至关重要的。


作者: lh_一路有你    时间: 2008-3-19 11:5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呵呵,还是政府部门首先做起吧,转变观念,从管理角度转到服务意识上来。


作者: szuly    时间: 2008-3-25 18:44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需要高素质的人口结构
作者: 本世纪最帅    时间: 2008-3-26 09:1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也是一名教师,现在转行了。现在的孩子几乎都缺乏爱心和感恩的心。他们自我意识浓重,如果对孩子(祖国的未来)缺少和谐思想观念的引导与培养,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一定是有缺憾的!家长责无旁贷,教师责任重大,社会的主导意识流必须要正确,相关的媒体报导不要总是渲染物质生活、明星生活、奢华、享受等一些思想,其实很大程度是媒体“教育”了下一代!少一些虚荣的东西,多一些努力奋斗的创新精神教育。整个社会的和谐与每个职业、每个人紧密相关,自己以身作则,别指望其他人(别和他人对比,好像他不这样做,自己就是吃亏。这种想法极愚蠢)。


作者: kxjh    时间: 2008-3-26 09:24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物质生活的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必将促进人的素质的整体提高。因此,要构建公民社会、和谐社会,首先还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进而让更多的老百姓分享到经济建设发展的成果。


作者: lh_清舞飞扬    时间: 2008-3-26 09:5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回复: kxjh# `6 V" o/ P( t; K& S

物质生活的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必将促进人的素质的整体提高。因此,要构建公民社会、和谐社会,首先还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进而让更多的老百姓分享到经济建设发展的成果。

& A3 { x# t2 \

罗湖组织辖区企业高管赴北大集训,就是一个重视人才、注重提高人的素质的体现。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企业,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 泥岗东路堵车    时间: 2008-3-28 12:3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我认为市里应该对各区代表负责,由各区代表选出, 才能真正平衡代表各区利益,比如布吉和罗湖,按土地面积计人口最密集,代表最多人的利益,为什么市里从来不听其意见?为什么不把利益转向最广大的市区?市里最听从的就是房地产商的意见,哪里有最多的空地未开发,哪里就是规划局的市中心。
作者: 泥岗东路堵车    时间: 2008-3-28 12:36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哪里有最多的公务员住宅,哪里的基础设施就最好最完善
作者: 雨夜草莓    时间: 2008-9-12 15:2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作者: 雨夜草莓    时间: 2008-9-12 15:23
标题: 罗湖区“公民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构建”网上座谈会
看了大家了意见,有同感




欢迎光临 深圳论坛 (http://bbs1.luoohu.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