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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园街道通过建立《桂园街道办理法律事务的实施细则》,要求凡是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未经过街道法制办审核,一律不得提交街道党工委议进行审议。同时街道与法律顾问单位紧密合作,由街道法制室与法律顾问单位共同对街道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协议合同的签订进行把关,给出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力保障,为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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