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社区家园网论坛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72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圳消防、交警、住建等部门 致力于打通“生命通道”

Rank: 6Rank: 6Rank: 6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0-1-11 11: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多部门联合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火灾发生时,救援刻不容缓,消防车通道的堵塞阻碍了救援的步伐,每一秒救援时间的流逝都意味着有更多的生命陷入危险之中。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市交警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自1月10日起,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联合执法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

晶报记者 刘钢 陆洋 通讯员 刘明 黄源/文、图

全市多部门联合整治消防车堵塞问题

消防车通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即在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时,消防车通行到达现场救援的通道。而根据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消防车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消防车通道被堵塞侵占的案例不是个例。由于部分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昨日,市交警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住建部门,从1月10日起,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联合执法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

其中,整治要求明确各建筑、小区、城中村的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由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各街道督促股份合作公司,对建筑、住宅小区、城中村等规划施划消防车通道标识,各单位要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自查自改,对未落实相关规定的,消防、住建、交警部门将联合执法,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常态监管,联合执法,有奖举报,打通“生命通道”

据了解,整治将排查完善各消防园区的标识标线,保障消防车进得去,出得来;对停车场内车辆秩序管理是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责任,所有管理单位必须对停车场内的秩序进行强化,特别是要保证消防车通道不被违法占用。

“对于新开办的经营性停车场,场内是否有消防车通道、设施是否完善,是深圳交警受理经营性停车场许可的条件之一。”市交警局指挥处副处长夏旭昆介绍深圳交警和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消防部门在巡查中若发现有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以现场取证提供给交警,交警可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对于违法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市民发现在道路上或停车场内有机动车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直接拍照或摄影向深圳交警进行举报,深圳交警经过核实将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此外,市民若发现堵塞、占用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解决问题,可以拨打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96119进行举报。”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处参谋徐凯文介绍。

相关法条链接

●根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于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根据停车场管理单位或住宅区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请求责令其立即驶离;拒不驶离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有权将其车辆拖离停放地,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及第六十条相关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或者对妨碍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报告的,由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