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村四巷位于莲塘路,从此路口出入的人员及车辆有莲塘村居住人员、莲南商住楼1、2期业主,近期莲塘村委在路口处私自安装车辆出入收费系统,严重侵害了莲南商住楼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具体存在以下问题: 1、莲塘村四巷出入口由莲塘村、莲南商住楼居住人员及车辆共同通行,莲塘村私自加装车辆收费系统,严重侵害莲南商住楼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莲南商住楼属于商品性质住房,涉及全体的所有利益由莲南商住楼全体业主共同决策,任何外部人员无权干涉、侵害。 2、莲塘村里道路非常狭窄,应全部属于消防通道,无法停放任何车辆,现在竞然明目张胆的增加车辆收费系统,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的要求,对居住在莲塘村的所有人员的生命于不顾,这样的车辆收费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及审批吗?合法吗? 3、莲塘村今年进行了城中村综合整治工程,莲南商住楼属于商品房,有独立的产权,由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工作,请政府相关部门正确区分产权性质,不要混为一谈。 以上问题请相关部门认真核实、要求莲塘村委停止侵害、立即拆除在村口设置的道闸系统,不要引起商住楼全体业主的公愤。 1 M0 x6 j% l8 d"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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