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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span style="color: red">习近平</span>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实务上阐释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根据上级有关部署,11月2日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企业有关负责人学习《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宣传学习活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何落实这一中心,就如何依法依规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在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具体职责等知识进行了明确的阐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详细解读了《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参训人员指出,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前置条件,一旦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一切都是枉然,最终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各企业安全负责人要进一步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法律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风险防范,提高员工安全技能水平,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从源头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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