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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垃圾乱堆不整改被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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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家园网讯:近日,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辖区部分街道执法队开展了垃圾分类夜间交叉执法行动,由东门、南湖街道执法队分别到清水河、黄贝街道开展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当晚,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其中,一小区在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对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未进行整改被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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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L) Z# }  G1 w& m- R# v5月15日,东门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清水河德兴路某小区花园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内市容环境不整洁,存在垃圾乱堆放、未按规定设置垃圾桶、小区内多处暴露垃圾等问题,执法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小区管理处限期整改。5月19日下午,东门街道执法队执法员再次前往该小区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对5月15日巡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结合前期调查取证的证据材料,东门街道执法队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对该小区做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批评教育,要求管理处转变观念,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带动小区环境水平进一步提升。5月20日,该小区管理处对违法事实认定及处罚无异议并及时缴纳罚款。' v7 w1 @1 {6 s5 G+ l$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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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组织街道法队开展交叉执法,一方面可以加强街道执法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促进执法队伍综合执法能力的共同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对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执法力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进一步履行辖区管理责任,解决居民小区未按规定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乱堆放、暴露垃圾等问题,维护市民居住环境整洁,使辖区环境卫生质量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更上一台阶。& c! p. M0 N! a& P

0 n# f1 R. y" w  T-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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