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湖贝片区旧改项目推动至今有七、八年的时间,目前只一期项目开工在建,二、三期项目仍未有动工迹象。片区内绝大部分户籍人员都签定拆迁补偿协议搬离该片区。相当一部分户籍人员的子女存在就学问题。 该片区的学区学校为湖贝小学和罗湖中学。按照现行的小学招生和小升初招生政策,首选房产为主。如果要申请该学区内的小一或初一学位就要提供房产证明。可片区内的拆迁户签完补偿协议后都己把房产证原件交华润公司,且片区内大部分房屋己拆除。在提供资料时无法提交原件。如何解决? 还有一部分居民现居住地(绝大部分为租住)离湖贝小学和罗湖中学较远,且为另一个学区。是否可按现居住地或现户籍地址申请相对应的学区学校?资料如何提交?因为如果按租住地址或现户籍地址申请学位,就需要提供无房产证明。到目前为止,拆迁上交的房产本仍未被注销,无法打印《无房产证明》。该如何解决?企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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