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网友:& ~6 h4 l, G9 I8 X# E
您好!您反映的“罗湖人民北路128小区一业主家楼体歪了出现裂缝”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I4 \/ x4 r! ?% @
2022年10月12日下午,我局安排技术人员会同东门街道办、小区物业管理处现场检查了128大院,因未提供具体裂痕位置,技术人员对128大院进行了整体巡查,暂未发现因地基基础沉降引起楼体倾斜、开裂的情形。我局已现场要求物业管理处加强巡查,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辖区街道办事处。
5 m* p- L. ]$ l" R# d |3 c根据《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当事人(管理人)或者公有房屋管理单位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第十三条规定“交付使用后,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危险房屋及时治理、解危。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实行委托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按照约定实施,并建立相应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实行自主管理的,由房屋安全责任人共同承担。”. z& F6 s6 }4 f- m* q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