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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城中村房源将纳入政府租赁平台 [打印本页]

作者: 东郭老先生    时间: 2019-7-6 16:44
标题: 城中村房源将纳入政府租赁平台

深圳特区报2019年7月6日讯 住房租赁指导价格何时发布实施?住房租赁备案怎么办理?城中村房源能否在平台备案?……深圳7月4日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昨日,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研究中心负责人王锋接受记者采访,就这一政策进行深入解读。王锋透露,作为我市租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相关要求的城中村房源将纳入政府租赁平台实行规范化管理。

指导价格将尽可能反映市场租金水平

《意见》提出深圳拟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但何时发布并未明确。对此,王锋表示,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提高租金透明度,是《意见》的重要政策亮点。我市租赁部门曾发布的租金指导价格已不适应当前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需要。目前,市住建局正在牵头研究建立全市房屋租赁价格评估系统,在基于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采取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编制并发布新的房屋租金指导价,尽可能真实反映不同片区、小区甚至楼栋、单套的市场租金水平,并将作为相关当事人享受住房租赁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王锋表示,租金指导价格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市住建局正在加快制定租金指导价格,并将逐步完善租金指导价格体系,力争尽快发布。在指导价格发布后将设一段时间的缓冲期,之后,个人和企业不上平台或者价格高于指导价格的,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平台上成交的房源可同时完成合同备案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如何办理是市民关注的一个热点。王锋介绍,合同网签和备案是两个事项,按照现行法规规定,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应到辖区租赁部门登记备案。为让群众少跑腿,住建部和省住建厅一直大力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深圳已建立政府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其中的交易模块已具备合同网签备案功能,在平台成交的房源可同时完成合同备案。对线下完成交易签约的合同,到房屋所在街道租赁部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后,即认为是上了平台。下一步,该平台将拓展功能,逐步将中介机构成交的合同信息、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合同信息纳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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