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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违不力,执法队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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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5-1-16 16:58
      一直觉得,住在深圳是件很舒服的事情,环境好,秩序好。在一些城中村也经常能看到一些违建要严处的标语,可是我现在有点失望了,在罗湖蔡屋围红宝路上,一个农民房大肆动工了3个多月了,居然没有执法部门来制止。这里紧靠着京基100,应该算是深圳最中心的位置,如此地段,有关部门也能睁一眼闭一眼,我也是无语了。农民房天天在施工,楼板啥的都打掉了,首层竟然还有三四个店铺在营业,一不小心出点啥事,谁能出来担责啊?想想真可怕!0 ~" e3 w* b1 V8 E+ L7 L  d
   今天看南方都市报,群众举报违建,执法队下了一个整改通知书就不管了,法院判执法队行政不作为,真心想问问执法队到底有没有尽到执法责任?http://epaper.nandu.com/epaper/H/html/2015-01/16/node_2856.htm

1.16南都查违报道4.jpg (2.32 MB, 下载次数: 8)

1.16南都查违报道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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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7:22
执法队也会输官司!南山法院解释了什么叫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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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7:25
我也看到了这房屋围上了很高的建筑架子,还以为是正常开工呢!楼下的餐饮小店铺确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重视该楼的施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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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4:02
罗湖区住建局已经查明该工程项目没有审批手续。街道执法队如果不作为,我们就向南山学习,把执法队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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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5:49
违建就应该依法拆除并重重处罚,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也应该重罚。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违建、、、、、、

点评

巨流河  打击违建,清除不作为的懒政者,净化我们的生活环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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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5:55
施比受有福 发表于 2015-1-19 15:49 1 e: r! F* r; x; M4 `
违建就应该依法拆除并重重处罚,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也应该重罚。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违建、、、、、、 ...

% A- `; q3 L$ u( Y" ^打击违建,清除不作为的懒政者,净化我们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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