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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大学新生 资助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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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5-5-30 09:46
深圳市教育局发布2015年深圳市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5月28日,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家庭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为一次性学费补助,全市资助名额400名,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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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家庭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报需是当年从深圳市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统称高校)并报到正常就读;高中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以下统称高中)因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国家助学金且目前家庭经济仍然困难的大学新生。值得注意的是,已纳入深圳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范围家庭的大学新生应申请市慈善会“雏鹰展翅”计划资助,不同时享受本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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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为一次性学费补助,全市资助名额400名,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向原就读高中提出申请,递交《深圳市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有关家庭经济状况的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5日。2 W! @1 B0 ?8 e2 ~; z

& e7 I3 T2 l* S2 f1 n& }  当天,记者也采访了深圳市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获悉,除了大学新生,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生也有资助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紧缺专业国家助学金年度招生资助指标录取的一、二年级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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