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友谊路友谊城工地施工灰尘扰民问题”调查处理的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
您好,接您反映的“友谊路友谊城工地施工灰尘扰民问题”信访件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友谊路友谊城工地为友谊城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拆卸工程项目,已取得施工批复,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华信友茂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正进行拆除阶段,设备运行时产生灰尘,影响周边居民。为切实减少施工灰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执法人员已要求施工单位做好:一是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施工时间(7:00-12:00;14:00-23:00),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超时或提早施工作业;二是施工建设过程中注意做好噪声的控制工作,减少机械设备噪声排放,避免噪声扰民问题;三是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并每天安排洒水车对路面进行清洗。我局已将该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巡查频次,重点加强对该施工工地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有违法超时施工行为将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 如仍存在环保方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局投诉受理电话:25666097。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您有提请复查的权利,如您对我局的答复意见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答复意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请复查,逾期未提请复查的,视您放弃复查的权利。 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您就同一事项提出的信访。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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