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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馨家园物业乱象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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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8-1-10 18:13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神探夏洛克”:1 l; q1 h8 B% C3 y1 r# H
" I2 t) A4 t+ f$ e% U( j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莲馨家园未公布物业收支情况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X' Z3 ^. u( ^& w6 p

; X) Z4 E2 H- U5 I* O感谢您对小区的关心关注,针对您反映的物业管理处未公布物业收支情况的问题,经查,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为包干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采用酬金制计费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该条款仅对酬金制形式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做出上述规定,并未对其他形式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做出规定。7 @/ l: v, z  W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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