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部门负责人:您好
请允许我在此提出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法律是保护“权钱交易”、“官官相护”还是对所有一切不合法、i合理、违背民意与人民意愿背道而驰的人、单位或部门订立的。百姓是否还有可以声张正义、表述心声、争取权益的可能,是否有真正为民办事、急民而急、以民为利的政府部门。“政府”在百姓的心目中是至高无上的,小百姓有事先找居委会(工作站),再找街道办,之后一步步的寻求上级部门的帮助和支援。所以在深圳,所有工作站和街道办是绝大多数百姓的“衙门”,里面的领导应该是百姓心目中的“清官”,清官应该是保护广大群众的,应该是以广大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来处理事情的,但是今天就因为长富的百姓太信任清官,导致自己的局面非常难堪,百姓业主们目前是有苦不能言,就因为我们的“守规矩,不越权,不违法,以和谐为目的的走正常流程和步骤”,导致所有的问题在长达八年不但不能得到解决而反把自己推向一个“永无翻身”的境地。
是哪个政府部门来长富找业主了解过情况,只听物业的一面之词,就否定了业主们的一切需求。长富花园业主们的正常诉求及请愿,哪位领导及部门给出过正面回复,我们要求政府能派人来长富召开现场全员会议,让所有业主们“死”也“死”的明白。
一、为什么长富花园会有今天,就是因为我们相信政府,在2012年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一直主动与长富现物业交涉,提出要求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但广州长建物业管理公司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不予办理和解决,其中还用了“金蝉脱壳”换壳来逃避政府的跟踪处理,让事态几度停止,无法衔接,导致目前的“与物业单位没有签订管理合同”。
好,这个物业没有管理合同又不是前期物业,那是不是在法律上就是一个“三无”公司,既然如此,我们业主是不是可以不搭理此物业、不认此物业。长富业主们是不是可以不与这个“三无”公司发生交集,是不是可以不交管理费,因为没有物业管理合同,没有保障,
我们也不知道是谁收了我们的钱,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有人在维护小区,反倒是有一帮给长富添堵的保安,典型不做事还捣乱。
更何况此物业从2012年开始管理水平每况愈下,没有一点是可以拎上台面说的事,所有业主(至少99%)都是对此物业有极大的怨言和失望,不是业主们不反映,不是不寻求帮助,请去工作站和街道办查查我们长富业主们交了多少请愿和求助,在此不想追求任何部门的责任,只是想知道八年了我们的请愿和求助变成了我们长富业主们的“软弱”,这个软弱甚至被现物业公司拿出来笑话,说长富的业主们都是“软蛋”,要他们怎样就怎样,跳不起来。是的,今天长富花园真的是跳不动了,因为长富花园没有了业主委员会,我们没有了为我们说话的组织,今后我们就是深圳的“孤儿”,没有人再为我们小区说话,没人为我们业主担当。现物业公司终于通过大力“活动”将我们长富的业主“控制”住了,那些被“活动”过的当事人,请看好天气出门,深圳的强雷电天气比较多。
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是有规定,现在我们在政府的回复函中看到的多数是告诉我们,因为我们有人没有交管理费导致我们业主委会员延期不成功,但是条例中也规定了不与业委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也不能入驻小区担任物业管理单位呀,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政府部门不在回复函里明确指出长富花园现物业单位不合法不合理的存在。
三、车库被锁事件:政府回复是2号楼车库属于未分摊面积。
在2017年专门去深圳档案局调查过这个车库面积的事情,真相是这些车库并没有产权证明,也就是说这是没有产权归属的车库,哪条法律说过没有产权归属的用地属于开发商所有,请政府和领导们拿出凭证。
之前深圳卫视有相关采访,当时有咨询资深律师,律师给出的答复是:既然是没有产权归属的用地,那在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业主公摊面积。
今晚深圳电视台在插放的花园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请政府要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