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微信网友:真儿 由罗湖区住建局牵头和多个政府部门参与的2005年协调会达成的协调结果至今基本没有履行。协议中关于停水电问题,更换被破坏的地毯问题,账目公布问题,收费问题,业委会成立问题等等都没有履行。住建局的机构职能第4项【承担专项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然而,由于住建局的失职不作为,估计有上千万的基金被开发商盗用。住建局有责任强制开发商履行协调结果却不作为,住建局有职责监管基金却失职渎职;必须尽快履行协调结果、追缴基金,或承担所有责任后果。 " q! j3 X8 X2 y% O
罗湖区住建局在2013年3月26日的复函《关于深建函2013-143号》与2012年7月25日函互相矛盾。该函说“经查询,新港物业公司汇展阁项目物管合同并未在我局备案。”既然没有备案,住建局3月26日的复函说得知新港物业是开发商98年就委托的,从哪儿得指的?明显是在包庇非法入驻、外派、经营和充当保护伞。 罗湖区住建局多年来,故意拖延,充当物业保护伞,违法不作为,事实清楚,区长领导务必重视,免给深圳抹黑、给罗湖抹黑。
7 e K! Z, T9 V6 V, X; |罗湖区建设路汇展阁2014年之后,其管理处新港物业把物业服务全部外派给第一太平物业,业主经过千百次电话、上门反映,罗湖区住建局亦然充耳不闻。新港物业在罗湖区住建局的保护伞之下,20多年霸占公共资产、非法经营,甚至破坏规划,拆除大堂楼梯,挖开天花板,给业户们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影响生活、居住和学习,严重侵犯业户们的财产权和居住权。尽管业主们无数次上访和每天电话,罗湖区住建局经常不接听,就是有人接了电话也是千般推托,由于住建局的失职不作为,估计有上千万的基金被开发商盗用。住建局有责任强制开发商履行协调结果却不作为,住建局有职责监管基金却失职渎职;必须尽快履行协调结果、追缴基金,或承担所有责任后果。 ( F- c% V% t8 c5 S0 b# y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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