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决策部署,7月23日,我街道交安办在聚宝路与莲塘路交接处对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现场以互动的的方式将交通安全知识传授给居民群众,发放“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两百元”“罗湖交警致骑电动自行车一封信等宣传资料70多份,提高群众“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技能,强调驾乘电动自行车做到“一戴两不”(即戴头盔、不闯灯、不逆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此次行动共出动6人次。 - ]. `: A* V6 S( c' X8 u!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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