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社区家园网论坛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15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莲塘所积极配合人才工程做好房屋租赁合同核查工作

Rank: 4

主帖
发表于 2013-2-7 14:18
   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安居试点工程,根据《深圳市房屋租赁办关于配合人才安居试点工程做好房屋租赁合同核查工作的通知》(深房租[2013]4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1月28日起,莲塘所简化人才租房合同的办事手续,采取核查方式予以办理,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 b  s8 V* n2 R   具体程序是由试点企业住房专员或人才本人持人才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试点企业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房管所提交申请。房管所在综管信息系统中进行查询,核验租住地址一致性后,当场在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此人租住地址已核实”章;若查无记录的,由住房专员或人才本人填写《深圳市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交房管所,房管所在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此人租住地址需进一步核实”章,并将《信息登记表》移交综管站进行核对。据统计,自实施简化手续以来,莲塘所已核查人才租房合同20余份。(房管所 廖一敏)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