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丹村社区在宣传栏张贴《关于共同做好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计生信息核验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教育局的文件要求,现就方便在园儿童家长,通知如下: 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在园儿童家长,请持相关资料至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已办理申报小学一年级学位计划生育证明的在园儿童除外)。相关资料如下: 1、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 3、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二孩及多孩的需提供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 5、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毕的票据等相关材料; 6、女方三个月本市查环查孕证明。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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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u. O4 H3 f; {+ K/ { 本帖最后由 鹿丹村社区发言人 于 2013-4-19 17:00 编辑 R! L: |+ ]4 G" q7 ]4 t* t9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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