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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解决我市第一次(2007年度,下同)、第二次(2009年度,下同)保障性住房申请配售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我市参战退役人员、1983年底前集体转业到本市的原基建工程兵(以下简称工程兵)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龙悦居、莲馨家园项目中安排2795套经济适用住房,专项解决上述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并自2013年10月10日起开展有关配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w# C m4 q1 t6 G7 d 一、受理对象+ _( `+ |9 ]! k: G. l
本次受理的申请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u3 z( `/ Q. T8 T' R
第一类申请对象: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公示符合当时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由于房源不足等原因申购未成,且符合附件1申请条件的。
J6 j& E; z3 V# d$ _! z% l 第二类申请对象:符合附件2申请条件的本市参战退役人员和工程兵。
" c( l" i9 b# P 第三类申请对象:3 j. f: x) Y- Z5 y. w
1、第一、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经审核公示符合当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按当时政策规定只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施行后,符合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符合附件3申请条件的。: Y# y8 @6 y; b& ?
2、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公示符合当时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选择了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因此未受理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且符合附件3申请条件的。/ ]& n Y( L+ a& J
详见官方网:5 S0 R: ?8 @5 b, A# P* N
http://szbbs.sznews.com/thread-2070179-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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