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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死灰复燃谁该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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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4-9-7 11:54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检察院2日通报了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案件,潘某等11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该院批准逮捕。时隔两年,新昌“毒胶囊”死灰复燃再次证明,食药品行业监管部门的专项打击和整顿不能一阵风,要常抓不懈,严防死守。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经营行为必须建立在守法和诚信的基础上。如果连法律底线都不遵守,眼里只有利润,肆意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即使一时尝到甜头,最终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目前,大量重金属超标的“毒胶囊”流入市场,谁是“毒胶囊”的买家,相关部门也一定要追个水落石出。涉及的制药厂家如果已经使用这些“毒胶囊”制药,应及时进行召回。同时,对采购这些“毒胶囊”的责任人要进行严查。
  “毒胶囊”死灰复燃也给各级食药监管部门提了个醒,必须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对重点领域严密监控,不能有一丝一毫松懈,这既是对消费者健康负责,也是对市场经济秩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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