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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城市美容师”,请先优化外包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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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20: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得不到相应的社会尊重,导致深圳环卫行业人员不断流失,留下的员工趋于老龄化。而更多的高龄员工,则意味着环卫行业及企业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工伤等劳动事故。
$ F3 w# K( Z! m( D; i  ~  那么,能否出于对环卫工人的关爱,采纳昨日《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中行业人士的建议,建立环卫工人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物价进行联动调整的模式,增加这部分的政府拨款呢?实施这个建议在技术、资金上都不存在什么难度,但问题是,深圳环卫清扫等公共服务已经普遍采用政府外包,再付费购买的方式,环卫工人是各家环卫公司的员工,每家企业中标承揽的清扫路段及其他公共区域不同,工作标准与考核要求就存在较大差异。
: H- t- V/ a* N4 V( l# V  v$ f! }  比如在东门、罗湖火车站、皇岗口岸保洁清扫的环卫工人,劳动强度更大,基本工资与加班费也肯定多于服务其他区域的同行。如果对环卫工人的待遇建立起统一标准,显然只能是就低不就高的,这很可能导致劳动强度更大的区域面临无工可用的窘境;而如果建立待遇联动调整模式,现有待遇相对更高、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人在同一增幅下增收最多,而其他同行的待遇基数较低,增收有限,工资和加班费差距可能会被拉得很大,同样会造成更多的工人流失。! s9 I4 y6 g  U. e
  笔者并没有全盘否定环卫工人待遇联动调整模式建议的意思。这项模式要获得实际实施的可行性,至少要具备两项前提:公共区域环卫清扫外包价格科学测算、优化政府部门考核环卫清扫指标体系。
0 G  D/ H$ _, ]4 Q4 Y  先来看外包价格,按照城管部门及环卫企业的说法,现有价格标准严重过低,调价一直未能获准。政府部门获取监管对象、购买服务项目的准确信息,需要扎实调研,所能了解到的环卫清扫成本信息还具有极大的可变性,因而仅仅依据过去某一时期的成本信息来确定不变价格,就将使定价远远偏离实际成本。要科学测算公共区域的环卫清扫外包价格,不论是环卫业务的主管部门、具体购买部门城管局,还是市区两级的财政、审计等部门,都需要建立定期的成本信息监测机制。相关的公共区域环卫清扫外包合同,也可在一个总体外包价格基础上,事前约定一定幅度的增减。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包价格过低,而导致中标企业将压力转嫁给环卫工人、增加后者的劳动负担。
5 C8 n3 p* @- X6 D2 m  要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和负担,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是科学确定政府部门的考核指标,杜绝官员个人意志推动的临时检查、过高要求检查。如果是国家和省级部门临时敲定检查,或者深圳承揽国际国内重大活动,需要在外包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之外,提高特定时段的考核检查要求,就应该增加相应的购买经费投放,购买部门还应监督环卫企业增加人手,而不是把更多的工作压力都推给现有有限的环卫工人。2 S0 |4 c9 |/ H) L; g/ X% X
  如果政府部门确实掌握了环卫清扫外包的成本,使得价格和考核趋于优化,外包合同中就能对环卫工人数量、作业要求、劳动强度及薪酬作出更为科学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将环卫工人待遇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物价调整予以联动,可谓水到渠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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