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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街道鹏兴社区关于选举社区居民议事会成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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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15: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社区居民议事会是社区的重要议事机构,是扩宽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载体,是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讨论平台,对提升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荐社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居民议事会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本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议事员候选人报名登记时间为:2017年8月9日至8月18日。请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居民前到指定地点登记为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候选人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届候选人资格。望各位居民互相转告,配合莲花社区居委会做好候选人登记工作,具体如下:
一、参选资格
1. 年龄条件。即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参选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即到投票选举日当天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户口簿记载的日期为准。
4 D1 P/ ?% x. {5 {' O% Z    2. 政治条件。未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
, B& B" K( o) x9 i+ I    3. 属地条件。1.户籍地、居住地均在本社区居委会的居民;2.户籍地在本社区居委会,但未在本社区居委会居住,承诺未在其他居委会参选议事会成员的居民;3.户籍不在本社区居委会,但在本社区居委会居住一年以上,承诺未在其他居委会参选议事会成员的居民。! i" R  v# l+ A% ?$ O
    4.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5. 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6. 遵守议事规则,熟悉议事程序
7. 热心辖区社区建设工作且有一定空余时间
8. 善于听取和反映居民群众的要求和建议。
二、以下两类人不具备参选资格- Y0 E5 `3 w7 H; Y7 m* Z
1.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居民;3 [- _+ O6 A& H! h
2. 社区居委会成员(含居委会文员)只能以居委会议事员身份进入社区居民议事会,不能作为候选人参加社区居民议事员选举。
三、登记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及证件
1、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相片三张一寸。
2、非本社区户籍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租住合同、三张一寸相片等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 r# X0 i7 x2 w- }居民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 k* _4 y, G$ j3 \' z
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报名方式:请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寸免冠照片到鹏兴社区居委会(鹏兴花园一期综合楼首层)报名登记;5 O" P" j/ p% V& F  U
3. 联系电话:0755-25174134。
                                           鹏兴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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