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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反映文德学校违反规定私设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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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7-11-15 16: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深圳市罗湖区文德学校,违反非寄宿制学校不得开设小卖部的规定,将学校物业承包给某亲戚开设小卖部牟取暴利,影响学校的学习氛围,下课期间学生蜂拥而至跑去小卖部,校内小卖部存大较大安全隐患,一部分的“三无”食品影响学生健康,食品包装袋污染学校环境,不利于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希望有关部门管管,这种不管明令禁止还在校园开设小卖部,到底是谁给了她们特权?学生的食品安全谁又负责?
原贴:https://weibo.com/6401829074/FvcJRBDs4?type=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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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1: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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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7 10:5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确认,文德学校确实开设有小卖店,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据此,该店应认定为合法经营行为,其经营行为也会受到发证机关的监管,暂未发现其提供“三无”食品。
区教育局将引导校方依法经营小卖店,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及巡查,切实为师生需求提供安全、便利的服务。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开设的小卖店进行监督,如发现涉嫌违法现象,可向相关经营许可部门反映,区教育局将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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