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 深圳市城市更新局
/ {0 u8 v" l$ j) B& A
2 L; y) A+ O" r8 g1 s* M' ^' u/ o 领导,你好! 本人为水库新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早在2017年初,我们股份公司透过村民业主座谈会和投票有关启动本村旧改的意向,及后有90%以上的核实身份的投票人通过,村委股份公司也按既定程序进行公开选出旧改组委员会, 向多间发展商进行评核后筛选出两间实力相当的发展商,向村民做有关其两家公司的质量考评。但其中的一家发展商,在未得到村委股份公司批准的情况下,私下派发带有法定盖章的文件给于村民,企图向村民作出诱导性征集偏向意见 ,幸得到贵局马上处理相关的发展商,并再指导我村股份公司,将有关的旧改得以继续通过村委公司和发展商更有效的推进流程。
( c/ t7 H# i3 X! I& i' e 但在这星期开始,在罗湖区家园网中看到有一个自称是本村村民的人,对于有关的旧改事宜作出有关不实投诉,深感不安。相关事实如下:! K% O) V/ P; y% \3 E
1、村委公司和两家发展商都是正常洽谈有关旧改意向。阳光,公开的进行。3 m- {# c" Z% M+ `) a, ~) l
2、对于受指导的违规发展商,因为违规而自己宣布退出有关旧改合作。& b) U: j5 X7 ?4 P1 {0 M a5 g
3、余下的一家发展商,按照街道办和城市更新局的政策,连同我村委公司也跟随有关的股东投票议程。准备在12月10日, 在公证人和有关政府人员,街道办,向有关村委公司的股东,要求实名验证投票作实,是否通过由余下的一家发展商,对我村各村民作出对旧改的立项程序。( m; g+ e/ \3 S- F6 p. D
2 U1 ]9 v% | a 现本人希望,贵局能够在有关的事件,先召开有关的会议,作出详细审查 ,对村委公司,发展商,和街道办联合会议后,相信我村各村民都能够得到贵局的合理协作。
' J2 v. ?2 E7 D) h毕竟,旧改对政府、民生和生产总值上,都能够适时配合中央政府对新罗湖区的安排,提升人民的居住和未来的发展。而我村会集合有关验证的民意和实质的材料,跟随贵局之政府所鼓励的旧改政策,实行新罗湖的更新方向。$ j7 m! l# S3 u$ m! E& I4 N
' ?4 S7 O9 W' H/ L, w3 K, ]; |+ i对于有关要求,希望贵局能尽早安排。期待贵局的回复。0 m0 C/ p. B1 J" }7 P, d4 o0 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