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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友反映罗湖区人民医院收费的问题,我局于2017年12月28日已收悉,并转发至医院跟进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
雾化吸入为呼吸道感染疾病常用治疗手段之一,治疗所需雾化管为专人专用管,不可交叉使用以防交叉感染。故,如出现患者忘带雾化管,一般告知患者可以回家取或者回社康治疗,如不想来回折返,则需再挂号、开单、缴费购买。
二、
关于缴费时补收8元诊查费问题,因患者未留下患儿姓名及联系方式,医院无法确切查证,有如下两种可能:1.医保患者,在挂号窗口挂了A医生的号,开处方时是另外一位主任医生开具,收费系统自动补收主任医生8元诊查费,原来挂的A医生的号可以退掉。2.医保患者,在自助机或分诊台挂号(先诊疗后付费,挂号时不付款),医生开完处方,交费时一起收诊查费和处方上的费用。以上两种情况均为按物价标准进行收费,不存在违规行为。希望患者能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医院做进一步的查证及改进。
三、关于打印机坏未出报告问题,医院取检验报告途径有:1、由检验科或客服部打印发放。因科室有多部打印机,一台损坏可有替代,一般不会影响发报告。2、通过安置于门诊大堂的检验报告自助打印机打印。此机如坏,患者可向客服部工作人员反映,改电脑手工打印,或通过网络系统及健康罗湖手机APP查询报告数据。故,还是希望网友能提供患儿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医院做进一步的查证及改进。
特此回复。
另,感谢网友对我区医疗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医院将持续改进,努力为市民提供更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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