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区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市消安委的统一部署,为切实依法加强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工商贸企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有力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工商贸企业冬春两季火灾事故多发态势,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工商贸企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的工作实际, 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下午, 莲塘街道公共安全办在在办事处二楼A会议室召开莲塘街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工商贸企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辖区各生产经营性企业单位、加油站、公共安全办全体人员、安全巡查员准时参加了此次会议。 公共安全办执法中队副队长传达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工商贸企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街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工商贸企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方案。 摸底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工商贸企业进行摸底、登记。 宣传阶段(2018年1月3日前)通过企业微信群、书面通知、会议通知等形式, 立即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第一时间传达至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工商贸企业,督促其对照要求自查自改,切实履行火灾防控主体责任。 企业自查巡查阶段(2018年1月25日前) 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附件表格一项一项检查,开展隐患自查巡查,并进行整改,建立并保管好台帐。 核查阶段(2018年1月2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街道办结合岁末年初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重点, 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抽查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顶格处罚,形成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联合执法或者移送、消防监督管理部门严肃处理等方式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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