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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阳光明居,是原老业主。2018年的2月3日我的车停在小区我家楼下被楼上高层掉下的一个铁架子砸中汽车前挡风玻璃,因为力量很重玻璃当场打穿粉碎。当时发现找管理处也报了警,去了东晓派出所录了口供就没事了 ,管理处爱理不理,当时主任也在,看我去了派出所等我回来人都不见找不到人,我当时想好在砸中的是车,如果是砸到人一定没命了后来在我一再的追问下才去各个楼层询问谁家掉的东西,但都没有人肯站出来承认,我问管理处怎么办,管理处说不是他们的 管理职责,不管,叫我去法院告邻居管理处,我也是想不通了 ,我交了管理费停车费难道在小区不应该保证我车的安全吗?因为马上要过新年了回老家担心玻璃漏雨就自己掏钱把玻璃换了,年后管理处就跟没事似的,我很气愤不知该怎么办,而且有一次还亲眼目睹一扇窗户高层掉下,管理处看没人发现马上叫清洁工清扫干净,如果砸到人也完了,这管理处感觉一点责任心都没有,换届选举时就到处挨家挨户的 敲门叫你投票太反感啦,我希望罗湖区家园网能帮我处了我的车的赔偿问题,我感觉太冤啦,交了这么多年管理费出了问题要自己负责要管理处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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