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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特区外5997个“宜停车”泊位4月1日起正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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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8 10: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深圳新闻网3月27日讯(记者 涂胜)2018年4月1日起,原特区外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行政区部分街道办辖区内的“宜停车”泊位将实施收费管理。此次纳入首批收费管理的泊位共有5997个,其中宝安区3126个泊位;龙岗区1639个泊位;龙华区1232个泊位。此外,泊位将按照时段、区域类型的不同进行阶梯式收费。

深圳市路边临时停车泊位使用费收费标准

据悉,2018年,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行政区计划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约1.5万个。其中,纳入首批收费管理的泊位共有5997个,主要包括宝安区的新安、西乡街道48条路段3126个泊位;龙岗区的龙城、坂田街道26条路段1639个泊位;龙华区的观湖、龙华、大浪、民治街道29条路段1232个泊位。除上述街道路段外,其余“宜停车”泊位暂不实施收费管理,其纳入收费管理的时间市交委将另行通告。

市交委发布《关于宝安、龙岗和龙华区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动车驶入路边临时停车泊位10分钟内,应当启动缴费程序和确定拟停放时间。市交委提醒广大车主自觉启动缴费程序,对于暂未实施收费的“宜停车”泊位在缴费操作时会出现“该泊位正在调试中,可免费停放”的提示语,车辆可以免费停放;对于已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停放在泊位内未启动缴费程序的车辆及停放在泊位外的车辆,将视为违规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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