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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台办法规范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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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2 19: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0日,市法制办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法制”举行《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立法听证会,市民和企业听证代表纷纷建言献策。有关部门透露拟出台办法规范房屋安全包括建筑幕墙的检测鉴定,并制定鉴定机构名录管理办法,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据市房屋电子地图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7年11月底,深圳既有房屋建筑共计约59.95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0.15亿平方米。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如何管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规定》提出鉴定机构实行名录管理制度,市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列入鉴定机构名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对此,深圳市华美检测有限公司听证代表表示:“实行名录管理制度比较好,但应该有进入和退出机制,公开进入条件和退出的情况。”市民麦华健则提出,建筑幕墙安全鉴定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建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现有规定,并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有所创新。

  对此,深圳市住建局回应,对鉴定机构管理国家尚未出台专门法规,仅制定发布了检测及鉴定领域的技术规范。经调研,鉴定机构管理是各地方政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目前都以备案、目录等形式进行管理,并对进退机制、惩处措施等进行了规范和约束。该局正在研究梳理各方面已出台的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将针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包括建筑幕墙检测鉴定出台办法进行规范。同时,该局正在研究制定鉴定机构名录管理办法。

  如何加强和完善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监管?市民马雍桀建言各区(新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应该进行隐患房屋的排查,做到信息入库,对有隐患的房屋应该评级,评级达到一定级别的应该禁止出租或者居住。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根据《规定》将建立房屋使用安全信息通报和共享制度。通过房屋使用安全信息与公安、社区网格、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等管理系统信息实时对接、交换,协同实现对全市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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