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隐患,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5月11日上午,笋岗街道组织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笋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开展了“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共出动22人次,累计检查“三小场所”72家,出租屋24家。重点针对“三小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电线是否套管、是否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是否配备应急消防器材、厨房燃气瓶和燃气灶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等;出租屋是否符合群租房、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规范,特别是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充电的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笋岗社区发现1家门店存在电动车电池室内违规充电的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场所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田贝社区发现十号大院的1家出租屋存在电线乱拉接,安全逃生通道堵塞,并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的情况,工作人员对该场所负责人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告知书》,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将由专人持续跟进。 接下来,我街道将继续加大“三小场所”、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力度,将发现的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 w/ T) G* h$ Z8 C, Q0 I/ j% ?) I$ x- l" s$ @0 @; V1 }
9 q& \+ J0 _. g+ v.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