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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炸了!你的高温津贴还有7天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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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8-5-25 18: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最近的深圳,热炸了有木有!

持续多天高温、滴雨未下

深圳的朋友,你们还好吗???


据市气象台发布消息,截至5月22日,深圳已出现5天33℃及以上的高温炎热天气,为历史同期第三多。

5月中旬以来,深圳国家基本气象站已记录到深圳12天滴雨未下,是有气象记录以来首次出现这类情况。

微博@深圳天气预测,高温预警信号将持续到5月27日,也就是说,接下来还是会会 热热热热热热热……


在高温天气下工作

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应该受到保护

所以,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那就是——

高温津贴下月起发放!



01

劳动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办法》同时规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工会君:

也就是说,领取高温补贴的劳动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02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

目前,广东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

·每人每月150元;

·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广东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同时要求: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03

高温天气下劳动者享受的其他权利

发放高温津贴仅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之一,劳动者还能享受到其他权利: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加强对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和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配备常用防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的,应当立即送医院治疗;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记得噢~

如果你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

要向单位申领

如果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还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还有,大家要注意防暑降温、预防中暑噢~

你领过高温津贴吗?

对于高温津贴,你还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欢迎留言告诉小编

文章由“深圳工会”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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