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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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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各部门
         现将本人这一段时间以来对罗湖区的所见、所闻向区各职能部门寻求解答。1、在黄贝街道罗芳路罗芳中小学两旁的芒果树已到了成熟期,部分果实离地面高达5米以上,曾有小学生经过该路段时被掉下的芒果砸中,庆幸无大碍,如果是砸到婴儿的话不坎
堪设想。并且有路人摘吃,由于长时间受汽车尾气污染,食用后对人体构成影响。建议能否在花粉期进行阻断其结果,或者在树木或路边张贴警告。2、罗芳路芳春花园一栋架空层原本属于一栋居民公共空间,现物业公司不顾业主反对私自出租给他人正在大搞违建,严重侵害业主利益,对该违建一直不公开用途,以及不公开其收益,以及收益用向,曾多次星期六日和早上7点开始施工扰民,曾多次拔打市长热线并未得到制止,个中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又或者该违建后台很硬??3、原罗湖区交运综合楼两层平房宿舍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建设时并无柱头支撑等,而且靠近边坡,该楼早已列为危楼,但是该公司不顾人民安危,依然对外出租,获取利益。4、罗芳路金稻园原旅游公司大门口商铺为搭建商铺并且离高压变压器很近,万一发生故障对人员或变压器都会造成影响。现该公司暂代管旅游公司物业,对消防安全严重失职,在2栋后面长期堆放有易燃泡沫箱,并存在人仓共同使用,堆放大量编织袋。2栋1单元楼梯口以及原公共停放单车棚被该公司经理亲属长期占用堆放旧棉被废品等易燃物,视居民生命安全于不顾。还望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5、罗湖区各街道人行道能否整体规划,每隔几个月就被某施工单位开挖或占用,施工完毕后又不能及时还路于民。香港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也无对人行道经常进行开挖或占用。请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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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1 15:5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联系相关部门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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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1 17: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转黄贝规划土地监察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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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1 19:47 |只看该作者
已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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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2 09:51 |只看该作者
给区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园林工作人员点赞,早早就来清理路边芒果,违建就依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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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2 10:32 |只看该作者
黄贝街道办发言人 发表于 2018-6-11 15:5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联系相关部门跟进。

给区政府和园林工作人员点赞,行动迅速,清除一大隐患。谢谢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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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2 10:34 |只看该作者
给区政府和园林工作人员点赞,行动迅速,清除安全隐患,谢谢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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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2 10:4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相关情况我局已收悉,已派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有进一步情况再行回复。
[hilitecolor=#ffffff]       感谢网友对罗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hilit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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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区政府和园林工作人员点赞,行动迅速,清除了一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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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3 12: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黄贝街道芒果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园林所已派员处理此项问题,确保行人的安全。    关于罗芳路金稻园原旅游公司大门口堆放杂物的问题,我局派执法队队员核实,商铺后面确实堆放了泡沫箱,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寻找堆放人,于6与12日上午已找到当时人,并已经责令当事人清理所堆放物品,并进行警告。执法队将加强该处周边的巡查监管,避免以后乱堆放的现象再次发生。市民如有发现乱堆放现象,请致电黄贝街道执法队25435261投诉。   感谢网友对罗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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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4 15:31 |只看该作者
网民“多管闲事儿”: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热心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屋程承重结构的问题

      建议办公室汇总建管科处理意见。

  二、关于楼宇部分地方存在存放易燃物品的问题

关于楼宇部分地方存在存放易燃物品及人仓共同使用的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我局将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项,加强管理,提高责任意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建议您同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辖区街道办事处反映此问题。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6月13日



(联系人:胡敬毅,联系电话:2554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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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4 17: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堆放杂物问题街道城区治理办(执法队)已派人跟进。经现场核查,在罗芳路金稻园原旅游公司2栋楼后发现堆放泡沫箱现象,以及楼梯口与单车棚内有乱堆放现象。执法队员找到了物品所有人,责令其清理所有乱堆放物品,并告知其不可占用公共场所放置个人物品,当事人已将物品清除。执法队将加强周边的巡查监管,市民如有发现乱堆放现象,可向黄贝街道执法队反映,联系电话:2543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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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1 11:36 |只看该作者
网民“多管闲事儿”: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热心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hilitecolor=#ffffff]一、关于楼宇部分地方存在存放易燃物品的问题[/hilitecolor]
关于楼宇部分地方存在存放易燃物品及人仓共同使用的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我局将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项,加强管理,提高责任意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建议您同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辖区街道办事处反映此问题。[hilitecolor=#ffffff]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hilitecolor]                            2018年6月21日[hilitecolor=#ffffff] (联系人:胡敬毅,联系电话:25546850)[/hilit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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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4 11:09 |只看该作者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该处原为芳春花园肉菜市场,工程为罗芳社康中心和芳春花园管理处协商,准备将社康中心迁移至此地。执法人员现场已向施工方制发《检查通知书》、《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施工方提供了该处施工前的外墙图片,并承诺其工程不会扩建违法建设行为及新增违建空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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