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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反映金碧路段“内部饭堂”位置人行道长期被占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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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8-7-3 16: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罗湖金碧路段,在原金湖酒店,后改名金烨酒店,现改为“内部饭堂”位置的人行道长期被酒店食堂等占为私用的停车场。
/ r' A# l% w  |  @ 而按照深圳市规划局官方网站的资料显示,该路段应该为人行道,其前后路段现在也是在用的人行道。, l0 q7 Z8 Q- G. m
周边居民出行经过该路段时只能走到车辆通行的车流量大的机动车道或要绕过、穿行在车辆及跨过车位挡管等障碍物,对行人,特别对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带来很大的交通安全风险。
8 q# S' H' f( y  a# V 本人曾向深圳城管投诉了该路段的违法占道情况,已有约二个月,城管未依法答复,后本人向其查询方称已交接交警,但给交警的投诉至今亦如泥牛入海,毫无回音!
: j& L" z; Q; y. o9 i. \" ^* ^* _ 现在,群众对深圳市的个别部门及个别人员的行政不作为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了。为何在“新时代”,在党中央一再强调依法行政的今天,有的人仍敢置中央的三令五申于不顾,依旧我行我素,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这还不应该引起我们上级领导部门、监管部门、监察委的高度重视吗?(随后上图)原贴链接:https://szbbs.sznews.com/thread-37426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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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4 09:33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的意见已收悉,现正在处理。$ U2 `+ h  E2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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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09: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转辖区中队前往核查。% v/ z/ Q7 U- _9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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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1:4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于7月5日安排辖区中队警力到现场查看情况,辖区中队警力到现场反映因该路段标识标线不完善需与罗湖区交通局开展专项调研了解,根据实际情况对该路段开展相应的整改及交通路面整治。
' h1 t+ v. p, i! z
+ c, Z$ [& @( Y7 @, g+ N* R" {7 R: G#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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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4:3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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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4:3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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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4:3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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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离线 hgxc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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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14:48 |只看该作者
罗湖交警大队发言人 发表于 2018-7-6 11:40 - a8 E  F, X- f+ r* X' n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于7月5日安排辖区中队警力到现场查看情况,辖区中队警力到现场反映因该路段 ...

, A% \' q4 j+ |" v. C麻烦请看清楚市民反映问题的内容。你中队处理的酒店跟投诉的地方压根不是同一个地方。
' m3 w2 a( |0 ?用点心好不好!?
  X8 v, E4 Z7 p, k6 _1 m6 z况且,你们所回复的这个酒店门口违章问题,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估计有个10年以上了吧,到现在还在调研阶段。
8 l' G* Z" O" E' S9 }5 a贵中队的办事,我就一个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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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0 16: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将尽快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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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10:12 |只看该作者
接到网民反映的情况后,街道执法队立即派出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划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规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 j, Y* t  x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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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16:1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安排辖区中队警力前往现场核查,辖区中队警力到现场反映该路段人行道未划入交通管辖部门,该路段属劳教所管辖范围,我大队无法对劳教所管辖范围做出管理,辖区中队后续加强该路段路面交通巡逻、管理。
8 r; F2 f. L* H4 c+ i8 `1 u% T1 S" x2 F% t5 y* M+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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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1 09:46 |只看该作者
经现场核实该路原是二线关巡查道范围,人行道与其他设施不完善,随着深圳发展,城市更新,该路段人行道市政红线范围属于该内部食堂所有,经协调产权单位不愿让出部分产权做人行道。感谢网友对罗湖交通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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