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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客车、面包车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落实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监管责任。
2、整治酒驾、醉驾、毒驾
持续开展常态“猎虎”、周末夜查行动。
3、“BD”综合整治
严查整治涉摩涉电、三轮车、泥头车、搅拌车等各类违法。
4、强化夜间重点整治
严控夜间交通事故。
5、强化联合整治
联合东莞、惠州交警在“深莞惠”城际交界道路的联合整治;与交通运输建立公路货运、客运车辆联合治超机制,落实“双处罚”。
6、加强重点违法整治
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闯红灯、闯禁令、开车打手机、不礼让行人、行人非机动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7、推进高速“畅安2018”专项行动
重点查纠超速违法,针对恶劣天气、夜间等重点时段,落实“降速、控距、亮尾”措施。
8、开展“生命带”专项检查
严查道路上司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增强司乘人员“生命带”的安全理念。
9、源头治超
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货运场站、建筑工地、沙石料场、钢铁市场、港口、机场、车站、农批市场等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道路货物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各项措施,特别是涉及余泥渣土运输的源头场站、工地,签订货运源头安全责任书,通过巡查、视频远程监控、驻点等方式加强监管,实行责任倒查机制。
10、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综合治理
每周至少组织1次源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产、销售企业(门店)的监管;组织开展“赠头盔送安全”等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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