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坐拥“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美誉,多年来始终坚持生态立区理念,走绿色发展之路。当前,罗湖正在稳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而水土保持工作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作为深圳市先期开发的中心城区,罗湖城市发展空间趋于饱和、资源环境紧约束日益加剧,同时,随着大量城市更新项目的启动,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在此背景下,2018年上半年,罗湖紧紧围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今年世界水日与中国水周期间,罗湖环水局到工地派发宣传材料。 查处5宗违法案件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为严格把关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罗湖区环水局委托专业机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审查。2018年上半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9个,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59.12万平方米;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备案4个。同时,罗湖区不断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水土流失监测,监督和指导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一方面,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情况,罗湖对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监管。截至6月,对全区68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160次,通过现场协调、约谈参建单位责任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反复督查等方式督促建设项目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另一方面,重点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为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汛期水土流失,区环水局制定了《2018年罗湖区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汛前检查的目标、任务和分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开展汛前水土保持检查项目67宗,下发整改通知书5宗。 此外,罗湖还加大重点项目督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对未落实水土保持设施、未编报水保方案擅自动土、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擅自投产使用及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厉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截至目前,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5宗,立案处罚1宗,处罚金额5万元。 现场检查洪湖水质净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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