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社区家园网论坛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4300|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问各位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为外墙渗水的房子维修?

Rank: 2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18-9-17 09: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wang3332008 于 2018-9-17 09:45 编辑

经过16号的山竹台风,在红岗花园租房十余年的我家已经惨不忍睹,一整面墙渗水严重,我知道房屋的防水保修只有五年,那我们这三十年以上的房子,请问各位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为外墙渗水的房子维修?物业有没有义务帮忙申请呢?
先谢谢各位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2
发表于 2018-9-17 13:32 |只看该作者
[摘要]住宅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上述共用部位、共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
住宅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上述共用部位、共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可在依法设立的维修基金中列支。上述维修项目中的材料费按约定支付。公有住宅售后维修人工费按零星修理项目定额或按每小时5.75元的标准支付。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3
发表于 2018-9-17 14:53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的意见已收悉,现正在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4
发表于 2018-9-18 09: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相关处理情况我局会在第一时间回复你。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5
发表于 2018-9-19 14: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该共有物业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不得与业主大会对物业全体共有部分作出的决定相抵触。”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依据本规定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情况或者业主要求,拟订维修、更新、改造方案(以下简称维修方案)。维修方案应包括拟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分摊范围和标准、施工单位选定方式等内容。(二)业主委员会将维修方案提交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表决。预算费用超过10万元的,表决前须经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费用预算等进行审核。审核费用计入本次维修支出。(三)物业服务企业持下列材料到区管理机构进行备案:1.维修方案。2.业主大会决议证明文件或者部分业主的书面同意证明文件。3.维修预算费用超过10万元的,需提供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结论。经区管理机构备案后,物业服务企业到市管理机构办理拨款手续。市管理机构可先行向物业服务企业拨付不超过80%的项目经费预算款项。(四)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五)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须持该项目有关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合法票据和结算资料等,到区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经备案后到市管理机构办理剩余款项的划拨手续。”

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755-25666063、0755-25666049,我们将为您解答。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6
发表于 2018-9-19 16:46
(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四)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既然修理包括在公用设备内
还请大家都看看自己周围的公共部分有没有需要修理的地方
比如
屋顶
楼道
楼梯间窗户
消防栓
想稍微住的舒服一点还请大家都积极一点啊

当前离线 esse001    

Rank: 3Rank: 3Rank: 3

7
发表于 2018-9-21 14:12 |只看该作者
罗湖区住建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18-9-19 14:5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红岗花园没有业委会的是不是就标志着本体维修基金无法申请使用?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8
发表于 2018-10-9 11:13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或者使用人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