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社区家园网论坛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3087|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东方都会B座东南向的落地窗防水条申请加固

Rank: 2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18-9-21 15: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亲身经历了台风山竹之后,我更加坚定要维修落地窗防水条的想法,东方都会建成使用至今已超过10年,9月16日当天因台风影响,深圳一直暴雨,我当时在屋里(我们家住30楼,看古玩城这个方向)看着雨水一直打在玻璃上,心里很担心会破裂,虽然我已经贴了玻璃纸,但台风的风力实在太恐怖了,因为雨水太大太快,窗户边缘有少许的水透进来,不知道其他住户的情况如何,我想应该也是差不多情况,之前有了解过,大楼是有维修基金,但我不知道要如何申请,打了电话给管理处的前台,前台客服说她们不清楚,我只好上来这里留言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协助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发表于 2018-9-21 16:56 |只看该作者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相关处理情况我局会在第一时间回复你。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3
发表于 2018-9-25 09: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联系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4
发表于 2018-9-26 20:3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我社区已向京基东方都会管理处沟通,管理处表示住户可以向其直接反映,管理处将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查看(联系方式:82683366转831或830)。
      居民如有进一步问题,可以向社区工作站反映,电话25122861。

                                                                                新秀社区工作站
                                                                                 2018-09-26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5
发表于 2018-9-28 16:28 |只看该作者
罗湖家园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落地玻璃窗渗水问题我局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建筑物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中央空调、供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共车场(库)、小区智能系统、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业主自有的落地窗不属于共用部位,保修期过后,落地窗维修费只能由业主承担,不能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6
发表于 2020-1-10 15:13 |只看该作者
罗湖区住建局发言人 发表于 2018-9-28 16:28
罗湖家园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落地玻璃窗渗水问题我局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落地窗外面属外墙区域,属公共部分,为什么不能用维修基金?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