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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翠荫路64路的祭祀小庙香火严重扰民问题,昨天第一现场报道了,面对记者镜头我很诧异罗湖国土监察局的黄X鉴居然能说出“是违法建筑,但考虑到烧香居民的需求和卖祭祀用品赚钱的商贩,不能拆除这个国有土地的违法建筑”,我十分诧异一位国土监察局执法人员能说出这种话,在深圳。
我们绝对不反对宗教民族信仰,深圳有很多烧纸钱、烧香烛的地方,最有名的弘法寺就在罗湖,其它各烧香的地方也有很多。但这个违法占有国土的祭祀地方距离住宅小区不到20米,全天24小时烟雾缭绕,存在火灾隐患,罗湖国土监察局有什么资格渎职?
第一、罗湖国土执法监察员黄X鉴面对记者采访,亲承这个祭祀场所确实属于违法占有国有土地,但他说考虑到附近居民的个人烧纸需求,不宜拆除。这个逻辑就很奇怪了,作为一名中国国土监察部门,发现违法占有国有土地的情况,不是去依法整治,而是去找借口为不拆除违法建筑找理由,令人难以理解。”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想必作为一名小学生,也能清楚背下。
第二、这个烧香祭祀场所经营者属于营利性商业活动,常年卖商品赚钱。占用国有土地搭建违法建筑,进行私人盈利活动,头顶上的虱子,我实在看不出还有什么值得找的借口。
第三、罗湖国土监察局的黄X鉴同志,说考虑到附近居民的祭祀烧香需求,不宜拆除。这个理由就有点搞笑吧,这里距离隔壁小区数步之遥,难道附近少数潮汕人有烧香需求就可以全天放烟气污染大多数市民的身体健康吗?就可以在闹市装神弄鬼吗?罗湖没有其它正规场所可以烧香烧纸钱了吗?他们有烧香的需求就可以抵消绝大多数居民要求正常生活环境的需求吗?你们作为国土执法队,这是什么执法逻辑??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作为一名国土监察公务员,你的工作是尊重法律,依法执政。法律面前没有例外,且此处是营利性商业活动,仅凭卖东西的商户一家之言就成为你们拒绝拆除违法建筑的理由,还对着电视镜头说出来,让人大跌眼镜。
如果罗湖执法监察局迫于某些不为知的压力不能进行执法了,请深圳市国土监察部门介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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