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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达园二期公寓一楼餐厅绿色餐吧、沙县小吃油烟扰民问题调查处理的复函 尊敬的网民:您好,接到您反映的“华达园二期公寓一楼餐厅绿色餐吧、沙县小吃油烟扰民问题”信访案件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华达园二期公寓一楼餐厅绿色餐吧、沙县小吃分别为深圳市紫源绿色餐吧中心、深圳市罗湖区非拉铁非餐厅,均持有营业执照,从事粥粉面小吃中餐制售服务,紫源绿色餐吧中心厨房内设有移动炒炉1个、炉头1组,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非拉铁非餐厅厨房内设有汤粉面炉2个、移动炒炉1个,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我局执法人员分别要求1.紫源绿色餐吧中心定期做好油烟净化器的清洗维护保养工作,并保留相关清洗保养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产生油烟扰民。2.非拉铁非餐厅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避免产生油烟扰民。我局后续将跟进2家餐厅的整改落实情况。如仍有环保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局信访受理电话:25666097,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您有提请复查的权利,如您对我局的答复意见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答复意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请复查,逾期未提请复查的,视您放弃复查的权利。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您就同一事项提出的信访。此复。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11月30日 . G+ g3 v \" w T6 w, c( c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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