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罗湖区布心村182幢,诉求的缘由是因为在我们欢天喜地迎来旧改的时候,确是晴天霹雳、六月飞霜。2017年11月接到开发商陈小姐的电话:说我们这种合建楼产权要去布心股份公司确认产权,但必须要向股份公司缴纳每平方米3063元的地价费用,没钱的可以用各自的房子的平方数来抵扣确权费,每平方米40000元,当时我们一起去股份公司的有13户业主,一致质疑这种做法,所以确权事宜一直无法解决。就这地价费,多则几十万,少则十几万,在深圳我们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都已举步维艰,听到要交这个所谓的地价费,真如晴天霹雳、六月飞霜啊!哪来成为拆迁户的喜悦!再说我们第一次听到拆迁户要出钱拆自己的房子。拆迁户不是有钱补的吗?“谁改造谁出钱嘛!”2017年11月16日股份公司又发通知:非原居民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交钱确权,如未确权视为自动放弃确权,将该物业确权公示在原村民名下,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概由弃权当事人自行承担。城市更新改造我们非原居民业主也是积极支持的,但股份公司收这个确权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他们之前收取了部分确权费在去年年终作为分红分给原村民了,这种劫贫济富的做法,着实令我们心寒!还有部分原村民还公然向我们索取好处费和面积平方数,布心村股份公司和村民为更新改造项目设置重重障碍,明显有村霸行为的嫌疑,我们不知如何是好!我们希望党和上级领导为我们做主,为老百姓讨个明确说法。我们也曾派代表向东湖街道反映并提交了书面材料,一直没有回复,我们总有被歧视、被鱼肉的感觉,才想起向党和上级领导再次反映这个情况。现如自他们在生活上处处为难、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不便、不给煤气进、不给亲戚朋友进来,回家要经过三道四道门。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所以我们这些小百姓,恳请相关部门为我们做主: 1、取消确权费(收据里填写收取“地价款”); 2、确定我们的产权; 3、禁止原村民向非原居民业主索取好处费和索取物业面积; 4、我们的拆迁补偿应和原村民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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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是希望我们的诉求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不要又只给了一句话用协商解决来拖延,如不公示,将保留证据,只好发外媒。" P- n1 H7 m& A/ M7 x j* F/ ], v6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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