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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心村改造被逼成订子户的诉求

当前离线 zl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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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8-11-19 20: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们是罗湖区布心村182幢,诉求的缘由是因为在我们欢天喜地迎来旧改的时候,确是晴天霹雳、六月飞霜。2017年11月接到开发商陈小姐的电话:说我们这种合建楼产权要去布心股份公司确认产权,但必须要向股份公司缴纳每平方米3063元的地价费用,没钱的可以用各自的房子的平方数来抵扣确权费,每平方米40000元,当时我们一起去股份公司的有13户业主,一致质疑这种做法,所以确权事宜一直无法解决。就这地价费,多则几十万,少则十几万,在深圳我们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都已举步维艰,听到要交这个所谓的地价费,真如晴天霹雳、六月飞霜啊!哪来成为拆迁户的喜悦!再说我们第一次听到拆迁户要出钱拆自己的房子。拆迁户不是有钱补的吗?“谁改造谁出钱嘛!”2017年11月16日股份公司又发通知:非原居民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交钱确权,如未确权视为自动放弃确权,将该物业确权公示在原村民名下,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概由弃权当事人自行承担。城市更新改造我们非原居民业主也是积极支持的,但股份公司收这个确权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他们之前收取了部分确权费在去年年终作为分红分给原村民了,这种劫贫济富的做法,着实令我们心寒!还有部分原村民还公然向我们索取好处费和面积平方数,布心村股份公司和村民为更新改造项目设置重重障碍,明显有村霸行为的嫌疑,我们不知如何是好!我们希望党和上级领导为我们做主,为老百姓讨个明确说法。我们也曾派代表向东湖街道反映并提交了书面材料,一直没有回复,我们总有被歧视、被鱼肉的感觉,才想起向党和上级领导再次反映这个情况。现如自他们在生活上处处为难、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不便、不给煤气进、不给亲戚朋友进来,回家要经过三道四道门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所以我们这些小百姓,恳请相关部门为我们做主:
1、取消确权费(收据里填写收取“地价款”);
2、确定我们的产权;
3、禁止原村民向非原居民业主索取好处费和索取物业面积;
       4、我们的拆迁补偿应和原村民一视同仁。
: H# Y* F( V* h2 R- Q- k3 M; O; N2 _0 G: X) M( u
我们只是希望我们的诉求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不要又只给了一句话用协商解决来拖延,如不公示,将保留证据,只好发外媒" P- n1 H7 m& A/ M7 x  j* F/ ], v6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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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3 14:27 |只看该作者
你好,非常感谢你的宝贵意见,现对有关诉求回复如下:
' a# m% |0 a4 Y2 _) z" ^. ?01、布心村及水围村城市更新项目已签约量达90%以上,其中空置交楼物业超过80%以上,围挡的主要目的是因为空置物业较多,避免闲杂人等进入我村,为了更加有效的管理村内道路、维护安全秩序、杜绝消防隐患、盗窃事件等采取的部分围挡措施。02、围挡并非限制出行,股份公司对原村民及仍住宅村内的业主/租户已进行登记备案,针对外来人员需要与业主/租户核实身份信息,经业主/租户确认后便可进入村内。煤气瓶属于高危物品,为了避免消防隐患必须要与业主确认后才能进入。03、村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属原村民及全体股东所有,是村集体资产的一部分,部分统建楼并非股份公司建设,因历史遗留等原因第三方占用村内用地自行开发建设及对外销售,及原村民私自散卖未经股份公司确认的,侵占村集体资产利益,为此股份公司针对这类统建楼收取地价款作为集体资产的补偿。04、确权事宜,由于布心村水围村红线范围内的地块属村集体所有,范围内的房屋物业属原村民/集体所有,并无任何房产证或独立的第三方物业,为此确权需要经房东及股份公司确认公示为准。05、于村民收取好处费的事宜,由于属个人行为,股份公司无法干预,需要当事人自行协商妥善处理。06、搬迁补偿标准经京基公司公布的为准,并无任何超出标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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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3 15:54 |只看该作者
买了小产权房子不会得到法律保护的,要么大家都买红本还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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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离线 xnw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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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4:23 |只看该作者
非原村民的产权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如果原来买卖未经村集体确认就更加不受保护了。现在能够补几千地价转正,已经很不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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