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用语解析2: (一)目标碳强度,是指由市政府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分配给深圳市的碳强度目标,结合本市不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历史碳强度水平等因素确定的,要求管控单位应当实现的碳强度目标; (二)生产活动产出,是指管控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量化结果,根据管控单位所属行业的不同,包括发电量、供水量或者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指标数据; (三)排放总量,是指所有管控单位在某个固定时期内允许排放二氧化碳的最大数量,等于主管部门在该固定时期内分配的配额总量和允许使用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之和; (四)配额总量,是指可以由主管部门分配给所有管控单位,允许管控单位排放二氧化碳的最大配额数量; (五)年度有效配额数量,是指当年度预分配配额数量和以前年度结转的配额数量之和; (六)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由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条件的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签发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七)超额排放量,是指管控单位年度实际碳排放量超过其履约提交的配额和可以接受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之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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