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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最近发现碧波花园29栋104前的绿化地被人私自铲除,并在上用水泥建起一个专用车位,该车位平时上锁,只供一辆车尾号为769的车用使用。我想,碧波花园的绿化地的产权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都无权私自占用共有土地私用。这个车位的设立是否合理、合法?如果让这个车位继续存在,其他业主是否可以效仿?物业是否尽到责任?另外,碧波花园1楼越来越人将绿化地圈起来作为自己的私人花园,这种做法也侵占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影响其他业主/住房的生活舒适度,希望物业或者相关部门管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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