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饮用水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饮用水源保护是地方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我省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建筑清理滞后。《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并向社会公布,要求切实加大整改力度, 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为全面落实我省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建筑问题的整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加大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依法拆除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有关建筑设施。 6 z; f0 h$ b, @' 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