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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研讨会在笋岗社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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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8 22: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笋岗社创动态】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研讨会在笋岗社创开展
微信图片_20181218181919 - 副本.jpg

12月17日下午,深圳社区创新中心(罗湖·笋岗)(简称“笋岗社创”)积极发挥社区治理示范平台作用,链接专家资源,开展笋岗街道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研讨会。罗湖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张智武,笋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莉,党工委副书记、平安建设部部长张冬明,党工委委员、民生事务部部长张巧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综合部部长杨冰等领导出席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笋岗社创智库专家范军主持,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市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有限公司教授李刚,普华博睿公共管理和行业标准化研究中心主任白洁,市社区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孙飞等专家参与研讨。
范军副本.jpg
范老师从物业服务企业如何承担一些基层治理任务切入,引导探讨如何发挥小区中的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平衡治理关系
张智武副本.jpg
智武书记发布罗湖区的政策导向,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三大主体责任出发,探讨政府购买物业服务企业的可能方向。物业服务企业本身有三大主体责任物业企业本身法定的主体责任业主委员会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契约责任政府委托物业公司的责任。并从治安与消防安全举例,厘清各方职责,压实责任。设置考评机制,推动居民真正监督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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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赞赏笋岗街道主动作为,率先破解难题。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工作人员情商要高,心智要高;第二是用智能化的手段解决问题,提升城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第三,基层要做好,党员干部一定要带好头,党员干部要敢于在外面亮身份;第四,增加业委会的数量,通过选前培训提升业委会任职人员素质;最后,政府在兜底性的物业服务购买中要有所作为。
街道领导与专家代表们讨论激烈,从以下角度探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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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杨志敏为大家分享了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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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湾片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站长敖建南(中间位置)分享用民间智慧如何破解疑难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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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有限公司教授李刚建议厘清物业服务企业与政府的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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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华博睿公共管理和行业标准化研究中心主任白洁建议厘清物业服务企业能够落实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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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区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孙飞从社会工作视角来探讨物业服务,以人为本,注重社区人才培养。 笋岗街道党工委委员、民生事务部部长张巧玲从居民公约举例说明创新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会治理“做什么”与“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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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主任在总结发言中,十分认可笋岗社创作为街道智囊团的定位,也会推动街道创造条件保证团队的稳定运营。接下来针对专家们的建议,结合罗湖区的要求,把治安监控这一块融进去,寻找物业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着力点和突破点。邀请专家们对笋岗街道的各小区分类,进行创新试点再复制推广,以人民为中心,把物业服务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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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笋岗社创-余咪)


本帖最后由 笋岗社创 于 2018-12-18 22:5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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