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莲塘水厂污水流入鹏兴花园小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调查处理的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您好,接您反映的“莲塘水厂污水流入鹏兴花园小区存在安全隐患”信访件后,我局立即督促莲塘水司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莲塘水司工作人员对鹏兴一期门口附近的供水设施进行了排查。发现水是从一座阀门井边缘流出,在抽干井内积水并对供水管道进行排查后未发现管道漏水迹象。其后莲塘水司也委托专业管道探漏队伍再次进行了排查,因漏水量很小,也未能排查出原因。下一步,莲塘水司将继续开展排查和引流工作,争取解决积水外溢问题。如仍存在环保方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局投诉受理电话:25666097,我局工作人员能更及时处理您所反映的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您有提请复查的权利,如您对我局的答复意见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答复意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请复查,逾期未提请复查的,视您放弃复查的权利。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您就同一事项提出的信访。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8 ?" r+ }) K) b, [3 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