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方物业2018年12月1日已经入住管理小区;所谓的开发商和旧物业【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占着地下停车场、四楼会所、大厦楼顶不放,停车场还是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人在管(不要以后穿着和北方物业保安类似的衣服业主就不知道)。今天2019年2月13日 同样是这个【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深圳罗湖清水河街道碧清园小区停车场 发生大火。罗湖金岸的业主对自己的生活的小区安全深感不安。以下几个问题希望政府可以解决:
1、罗湖区、南湖街道是允许一个小区有两个物业公司的?北方物业来了几个月了,为什么【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在小区管理?
2、罗湖金岸小区停车场从2016年开始就没有停车场经营许可证,政府哪个部门允许【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非常经常停车场?而且还能给出停车发票?
3、4楼为会所,以后买楼的时候一直是业主的会所,还在都不知道被什么人非法出租?租4楼的这些是什么人,有经过业委会同意吗?四楼会所消防安全达到租给人住的安全标准吗?这些人员的安全隐患谁来管理?
4、大厦顶楼【深圳市金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安排有人在非法居住,这些人也不是业主也不是小区的服务人员;这些人员的安全隐患谁来管理?
本帖最后由 luohuja 于 2019-2-13 14:24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