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月27日晚上在湖贝路的一个十字路口骑共享单车被交警罚款20,因为是走了机动车道,这个事处罚并没有错误,钱也不多,我认,不过我平时可是不闯红灯的好孩子啊。但是,住在那边的人都清楚那条路是个什么情况,人流量很大,路一边的人行道非常窄,而且有许多饭店导致无法骑行,另一边倒是较宽,平时我也会从上面走,但那是平时。 现在能骑行的一边在搞拆迁,路中一段位置的人行道被拆迁材料占据,也就是说通过那条路必须要走一段机动车道,而交警罚款位置在这段路前方50左右。 说这些,我是觉得交警处罚合法但不合理,能不能让路政把那条路中的拆迁材料清理开后交警再去抓违规?
+ w4 k6 t' v3 Q- Q6 K$ D
4 K( |: I y1 j3 Z
# G2 o- d9 d9 b0 e. j& @' e
+ X; E; q5 [& e4 m. J5 w% }, C+ [) K) i) \* K X! t0 [5 k
" k. o4 J* R0 z- o d- c1 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