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花夫人 于 2019-5-28 14: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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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笋岗街道城管执法队与湖景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监事会、业主代表沟通情况说明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9年5月24日,湖景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监事会、业主代表共12人,与笋岗街道城管执法队共6人,在湖景社区工作站会议室,就湖景花园业主委员会《关于迅速制止违法装修施工的申请》进行沟通。湖景社区工作站林丽容书记出席。 业委会向执法队提出: 一、罗湖区住建局已发工作联系函给笋岗街道办执法队,要求对湖景花园会所装修行为进行控停,为什么到在现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二、2018年9月21日,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见附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没有执法,是否政令不通。 三、湖景花园广大业主再次请求,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笋岗街道办城管执法队,对湖景花园会所的违规装修行为进行执法。 笋岗街道办城管执法队的回复是: 一、会所承租方提交给他们的证据是:装修工程金额为28.3万元,并且承租方保证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并写了保证书。因此,会所装修不在他们的执法范围。至于装修面积和装修工程金额,不是他们认定的范围,他们也就此事向区住建局多次去函,但没有得到明确回复,也在区城管执法会议上反映过此事。 二、关于业委会提出2018年9月21日,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没有执法,是否政令不通。街道办律师解释说国家《行政处罚法》中没有《责令改正通知书》一项,是城管执法的一种前置行为。另外会所承租方提交的装修工程金额为28.3万元,他们认为会所装修不需要申报,因此笋岗街道办城管执法队没有执法。 三、执法队于河队长说:“笋岗街道办城管执法队的执法要有法律依据,只要区住建局对湖景花园会所的装修金额及装修面积进行超范围违规装修的认定,那么他们可以立即执法。” 四、对于会所装修的相关问题还是应该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可以约时间再沟通。 湖景花园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业主代表认为:笋岗街道办城管执法队这明显是在推脱,是极不负责任的说法,是对人民群众的诉求不重视。因此业主们一致强烈要求,将提交给笋岗街道办城管执法队《关于迅速制止违法装修施工的申请》抄报给政府相关部门,请示政府部门为湖景花园广大业主做主,还小区三千多居民一个公道。 特此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湖景花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