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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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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19-6-5 20: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这么多年投诉了无数次!人民南路的广场舞依旧扰民严重。尤其高层的居民更受其害。公安局的说不允许广场舞扰民。街道办说居民诉求没地方跳舞。结果就是牺牲我们这些良民应有的权利满足一小部分人的娱乐!我能说这是非法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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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6 14:1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t5 E, c; B% n% L. Y# S9 a" f
我街道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 q' k: ]% B5 a' O2 c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4 X) H, i0 S0 z8 A4 Y8 ]  G谢谢!3 P9 D/ o+ }7 s1 i

/ x  N2 T, l- W南湖街道办发言人
9 |3 }8 k/ B; c+ H- u, r#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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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6 14:44 |只看该作者
      关于网友投诉的情况后,2019年6月3日,通过约谈金光华广场管理处负责人,要求管理处加大对自己辖区范围内跳广场舞和摆唱人员的管理,且辖区民警多次对跳广场舞和摆唱人员负责人进行现场法制宣传教育并签写训诫书,为此辖区民警召开人民南路一带跳广场舞和摆唱人员负责人的协调会,因罗湖区周边无公园无绿道,由于周边居民工作之余无活动场地,为了平衡活动健身权益,要求跳广场舞和摆唱人员负责人1.每天活动在20时到22时前按时撤离,2.音量降低,不能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下一步我们会加强广场跳广场舞和摆唱人员的管理,会同金光华广场的物业管理,协调街道相关城管、社区工作站、等管理单位对广场的跳舞和摆唱情况进行管理,处理好与社会面的权益平衡关系(附现场训诫图)。
6 u8 n% G; t) q7 ^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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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0 15:5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5 n( p# f$ [, W! v- F
     相关部门已经约谈商场负责人并对此事作出管理,社区工作站同事及城管也会经常进行督促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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